作者: 文 璐编译;赵广霞校对 发布日期: 2025-03-25    

2025311日,印度尼西亚财政部发布2025年第PMK21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大陆、泰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厚度不超过0.25毫米的聚酰胺薄膜(Nylon Film)征收反倾销税(见附表),其中,中国大陆税额为1,25411,493印尼盾/千克。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ex3920.92.10ex3920.92.99。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后生效,有效期为四年。

2023328日,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大陆、泰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聚酰胺薄膜启动反倾销调查。

附表:印尼对涉华聚酰胺薄膜反倾销原审终裁征税表

涉案国家/地区

生产商/出口商英文名

生产商/出口商参考中文名

反倾销税(印尼盾/千克)

中国大陆

Kunshan Yuncheng Plastic
 Industry Co., Ltd.

昆山运城塑业有限公司

1,254

Yuncheng Qilong New-Material
 Co., Ltd.

运城其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Yuncheng Heshan New Material
 Co., Ltd.

鹤山运城新材料有限公司

Hyosung Chemical Fiber
 (Jiaxing) Co., Ltd.

高胜晓星化纤(嘉兴)有限公司

5,508

Hyosung Chemical Corporation
 (Korea)


Xiamen Changsu Industrial Co.,
 Ltd.

厦门长塑实业有限公司

8,045

其他生产商/出口商


11,493

泰国

A.J. Plast Public Company
 Limited


4,351

其他生产商/出口商


16,473

中国台湾地区

Seluruh Perusahaan di Taiwan


31,510


信息来源: 印度尼西亚财政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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