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于 娟编译 发布日期: 2025-04-25    

202542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复合中型散装容器(Certain Composite Intermediate Bulk Containers调查编码:337-TA-1434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542日作出的初裁(No.9)不予复审,即基于申请方撤回,终止对美国注册专利号8,708,1504项申诉和对美国注册专利号9,718,5815项申诉的调查

202512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复合中型散装容器(Certain Composite Intermediate Bulk Containers)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434)。

2024125日,美国Schütz Container Systems, Inc. of North Branch, N.J.、瑞士Protechna S.A. of Fribourg, Switzerland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违反了美国337条款(侵权美国注册专利号9,718,5818,708,1508,919,5628,567,6269,004,3108,276,299),请求美国ITC发布普遍排除令或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中国山东Shandong Jinshan Jieyuan Container Co., Ltd. of China山东金山捷远容器有限公司、中国山东Zibo Jielin Plastic Pipe Manufacture Co. Ltd. of China淄博洁林塑料制管有限公司、中国上海Shanghai Sakura Plastic Products Co., Ltd. (d/b/a Shanghai Yinghua Plastic Products Co., LTD) of China上海樱花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中国河北Hebei Shijiheng Plastics, Co., Ltd. of China河北世纪恒泰富塑业有限公司为列名被告。


信息来源: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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