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发布《消费品安全法实施令》部分修正案

日期:2025-09-25

2025年8月27日,日本经济产业省宣布计划对《消费产品安全法实施令》(以下简称《实施令》)进行部分修订,核心内容为将儿童床护栏与婴儿推车新增列为 “特定产品”及“儿童特定产品” 双重监管类别,以进一步强化儿童消费品安全保障。此次修订依据 2024 年 6 月颁布、将于 2025 年 12 月实施的《部分修订消费产品安全法、燃气事业法、电器用品安全法及液化石油气安全确保与交易合理化法》,拟于 2026 年 3 月前后正式公布。

日本1973年制定的《消费产品安全法》(法律第 31 号)此前已将 “特定产品” 定义为 “结合结构、材质、用途等因素,极易危害普通消费者生命健康的消费品”,并通过 1974 年出台的《实施令》(内阁令第 48 号)规范其生产与销售。随着儿童安全保护需求升级,修订后的法律新增“儿童特定产品” 类别,明确此类产品为 “特定产品中主要供儿童日常生活使用,且需标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以防范儿童生命健康风险”的品类,《实施令》则负责划定具体产品范围。

在此前监管实践中,日本已将24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婴儿床列为“儿童特定产品”,36 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同时纳入“特定产品”与“儿童特定产品” 监管,要求两类产品必须符合技术法规,并标注适用年龄及使用注意事项。而此次新增监管的两类产品,均基于近期儿童安全事故趋势确定:其中儿童床护栏指 “主要用于家庭环境、安装于床上以防止 60 个月以下婴儿坠落的屏障类装置”,婴儿推车则为 “主要由家庭使用、行走时推动以运送 36 个月以下婴儿的小型轮式交通工具”。

修订实施后,儿童床护栏与婴儿推车将同玩具一样,同时接受 “特定产品” 的通用安全监管与 “儿童特定产品” 的专项保护要求,生产及销售企业需严格遵循技术规范,确保产品标注适用年龄与使用注意事项,从生产标准、信息提示双重维度降低儿童使用风险,为低龄儿童安全增添重要保障。

来源:tbtguide

来源:cacs.mofco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