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艾科森环境技术消息,欧盟综合简化方案谈判即将结束。随着欧盟理事会就2025年6月以来第二份综合方案的最终立场出台,人们的注意力现在转向了欧洲议会,预计欧洲议会将在下周通过最终立场。这一刻标志着综合方案最终阶段的开始:三方谈判的启动,这将决定CSRD和CSDDD的未来格局。
背景
欧盟绿色协议一直在进行谈判和修订。作为这一趋势的一部分,欧盟已启动多项举措,旨在重新审视现有的欧盟可持续发展立法,包括《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CSDDD)和《欧盟分类法规》(EU Taxonomy)。
2025 年 2 月 26 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两项综合方案。2025年4月3日和2025年4月16日,欧盟立法者通过快速通道程序批准了第一项综合“停表”提案,该提案旨在推迟《企业报告规则》(CSRD)和《企业报告与披露规则》(CSDDD)下的部分报告期限。随着第一项综合“停表”提案的正式通过,对于尚未开始报告的大型企业,CSRD要求的生效时间将推迟两年,而CSDDD的转置期限和第一阶段将推迟一年。
第二项综合方案旨在将可持续金融报告委员会(CSRD)和可持续金融发展委员会(CSDDD)的负担减轻至少25%。这包括简化可持续金融报告和尽职调查要求,以支持《欧洲绿色协议》的目标。
欧洲议会版重要调整
欧洲议会《欧盟企业可持续尽责义务指令》(CSDDD)在多个核心条款中进行了实质性修改,带颜色标识的部分集中反映了这些变化。总体来看,新版文本在适用范围、尽责义务定义、董事责任与实施时限等方面作出了重大调整。
首先,在适用范围上,欧盟显著扩大了本指令的覆盖对象。企业适用门槛从“1000名员工、4.5亿欧元营业额”原草案上升为“5000名员工、15亿欧元营业额”。这一变化意味着,大量在欧盟有经营活动的跨国公司将被排除出监管范围,包括在欧洲设有销售、制造或品牌渠道的中国企业。与此同时,文件还明确了第三国企业的适用机制,只要在欧盟境内营业额超过15亿欧元,即无论注册地是否在欧盟,都需履行同等尽责义务。这意味着非欧盟企业的欧盟分公司、销售子公司或品牌运营机构都将成为直接监管对象。
其次,在尽责义务范围上,修订稿进一步明确企业的责任不仅限于自身运营,还包括子公司及其“活动链”(chain of activities)。这一表述取代了此前版本中的“价值链”(value chain),范围略有收窄,重点聚焦与企业核心业务直接相关的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分销商。这是欧盟在产业界呼声下作出的妥协,旨在避免过度延伸监管链条。
欧洲议员们还投票取消了企业制定气候转型计划的义务,这是使商业活动与欧盟的气候和人权承诺保持一致的一项关键措施。正如普遍预期,委员会还投票否决了欧盟范围内的民事责任制度,这将大大增加受害者追究公司责任的难度。
在董事责任方面,新文本删除了此前版本中涉及“董事个人责任”的措辞,改为企业整体层面的尽责义务,但增加了董事在人权和环境方面的负面影响。这一变化显著强化了环境和人权的法律风险,但同时强化了企业组织层面的治理和合规体系建设。
若企业获得“客观、可验证的合理信息”,表明间接业务伙伴(indirect partner)存在或可能存在不利影响,企业必须开展进一步的深入评估(in-depth assessment)。
若间接关系是人为安排以规避监管(“artificial arrangement”),同样必须纳入尽责审查。
自2029年起,企业应将年度声明(Annual Statement)同时提交欧盟“单一访问平台(ESAP)”,并采用机器可读格式(machine-readable format)。需要了解更详细的欧洲议会版本可以联系艾科森环境技术。
政治分歧和 CSDDD 的下一步行动
法律委员会的投票允许欧洲议会与欧盟成员国之间开始谈判。然而,未来几周仍有可能要求进行议会全面投票。包括法国和德国在内的多个国家的政府已经表示支持缩小该指令的范围,理由是担心竞争力。
与此同时,美国和卡塔尔等国的国际游说也进一步加大了限制该指令对外国公司影响的压力。尽管面临这些挑战,许多立法者、投资者和倡导组织仍继续敦促欧盟维护强有力且有效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保护人类和地球,而不是优先考虑短期政治或经济利益。
来源:艾科森环境技术
来源:cacs.mofco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