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9日,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发布2个咨询文件,就化妆品中大麻二酚等物质的使用要求征求意见。主要内容为:
拟制订大麻二酚在化妆品中的适用范围和用量规定,具体见下表;
硫柳汞、苯汞盐的安全性尚未得到确认,因此不得作为防腐剂在化妆品中使用。
意见反馈期截至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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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名称 |
使用产品范围 |
拟制定最大使用浓度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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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麻二酚 |
皮肤和口腔化妆品 |
0.19% |
Delta-9-四氢大麻酚作为污染物在终产品中的最大限量不超过0.00025% |
来源:cacs.mofco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