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市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公平贸易)项目预申报通知

日期:2022-08-31

通 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本市产业安全和法律服务体系,更好应对国际贸易环境变化产生的不利影响,促进本市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现启动2022年上海市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公平贸易)项目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预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预申报主体

1.在上海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纳税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2.根据《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等,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没有严重以上(含严重)负面记录,且未发生拖欠、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

(二)预申报条件

1.预申报产业安全体系建设、国际经贸法律服务、贸易调整援助公共服务类项目的单位,应当具备开展相关工作的经验或工作实绩,拥有专业的工作团队和较为完善、成熟的工作体系或服务平台。

2.预申报资金补助类项目的企业应为:

(1)2021年期间受外部歧视性贸易政策、对外贸易突发和异常情况、进口严重冲击等贸易环境变化严重影响;

(2)受影响金额超过200万元;

(3)主要产品产销量、产销额、利润等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同比下降30%以上的。

二、预申报范围

(一)公共服务类项目

预申报项目范围为在2022年底-2023年期间开展的以下公共服务项目:

1.产业安全体系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开展区域产业安全监测工作站建设,搭建区域产业安全合作平台,完善区域产业安全救济机制,开展产业安全监测和产业安全国际交流;开展贸易救济措施效果评估等。

2.法律服务能级提升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提升行业、企业风险防范和法律应对能力等经贸法律专项培训;建设国际经贸合规法律服务平台,加强合规管理;开展国际经贸及投资等政策分析,加强经贸政策储备与应用转化等。

3.贸易调整援助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对受外部歧视性贸易政策、对外贸易突发和异常情况、进口严重冲击等贸易环境变化影响的企业提供专业咨询、技术指导、专业培训等技术援助公共服务等。

(二)资金补助类项目

对企业因受外部歧视性贸易政策、对外贸易突发和异常情况、进口严重冲击等贸易环境变化影响,正常经营受到严重冲击,出现生产经营困难、员工大量流失等情形,在2021年11月1日—2022年10月31日期间通过采购第三方的服务,开展贸易调整工作并取得较好成效的项目予以支持,项目内容包括:市场布局和销售策略调整、贸易质量和生产效率提升、贸易风险防范和内部机制完善等。

三、支持方式及标准

1.在正式申报评审通过后,对申请开展公共服务类项目的单位,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等方式进行支持。
2.对正式立项的资金补助类项目的企业,采用政府补助方式进行支持。每家企业按照最高不超过核定采购金额30%,单个项目不超过30万元,每家企业累计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企业就同一案件或同一产品,仅可申请一次贸易调整援助。已获得国家及其他实际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专项资金)。
四、预申报材料

1.预申报公共服务类项目的单位须提交上海市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公平贸易)预申报表(公共服务类)2份。

2.预申报资金补助类项目的企业须提交上海市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公平贸易)预申报表(资金补助类)2份(一项目一表格)。

五、预申报要求
预申报单位须在2022年9月13日前,及时按照预申报要求,将电子扫描版预申报表格(加盖公章)发至指定联系邮箱内。
六、资金申报和实施流程
1.公共服务项目实施流程:项目预申报→项目申报→立项评审→签订政府购买或委托协议→项目开展→成果验收;
2.资金补助类项目实施流程:项目预申报→项目申报→材料审核→项目评审及效果评估→资金拨付。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瞿辰吉13681701330、冯天擎18201709001

瞿大光 23110694 、丁秀峰 23110603

邮箱:leon_quchenji@163.com、starftq@126.com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64号7楼


附件

1.上海市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公平贸易)项目预申报表(公共服务类)

2.上海市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公平贸易)项目预申报表(资金补助类)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22年8月22日


2022年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公平贸易)项目预申报通知.docx

来源:上海公平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