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物流运输电动化转型加速,欧盟对运输危险货物的电动卡车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于出口至欧盟及ADR(《欧洲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运输协定》)缔约国的卡车企业而言,仅通过常规的动力电池UN ECE R100测试与型式认证已无法满足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特殊安全标准。
最新实施的ADR 2025已明确将ISO 6469-1:2019《电驱动道路车辆安全要求,第一部分:可再充能量贮存系统》的修正案A1:2022纳入其核心技术规范,增加了对热传播的安全管理要求,旨在缓解锂离子电池热失控风险。
01 法规溯源:ADR 2025
强制合规的底层逻辑
作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实际操作与构造规范,ADR 2025对电动车辆储能系统提出了更为具体且严苛的技术要求。
核心法规:ADR 2025(2025版国际道路运输危险货物欧洲协定);
法规定位:该法规在欧盟及周边ADR缔约国中被视为危险货物运输的“宪法”级文件,直接决定车辆是否具备合法道路运输资格;
关键关联条款:Part 9.2.4.4.2可充电电能存储系统(REESS);
具体要求:电动车辆(如FL、AT型车)的REESS在设计与制造过程中,必须满足ISO 6469-1:2019/A1:2022的安全要求,并特别强调需涵盖其第7章节所规定的热失控风险评估内容;
生效日期:2025年1月1日;
强制日期:2025年7月1日;
危险货物定义:根据联合国定义,危险货物指具有爆炸性、易燃性、毒性、放射性、腐蚀性或其他危险特性,可能对人类健康、财产安全或环境造成损害的物质或物品,其中包括锂离子电池在内的9大类货物。
ADR 2025的强制效力来源于欧盟相关框架指令的明确授权:
指令2008/68/EC:作为欧盟内陆危险货物运输的核心框架法规,该指令从法律层面强制要求所有欧盟成员国执行ADR协定;
指令(EU) 2022/1999:该指令统一了欧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检查程序,并同步吸纳了ADR 2025的最新要求。其后续修订将进一步强化该适配逻辑,确保ADR 2025在欧盟境内具备法律强制效力与执行一致性。
02 重磅落地:
ISO 6469-1/A1核心价值
与法规R100热扩散测试要求不同,ISO 6469-1/A1提出了一套系统性的热失控风险缓解安全方法。它强调的是一套“完整的评估流程”,而非依赖单一测试结果。该标准要求通过“风险评估→设计缓解→验证确认→制造控制→报告审核→认证发布”的迭代闭环流程,构建完整的热扩散安全论证文档。
其核心目标是确保当单体电芯发生热失控时,电池系统能够实现以下三点:
及时探测:电池管理系统(BMS)需具备精准识别热失控前兆的能力;
有效缓解:通过隔热设计、定向排气、应急冷却等技术方案,防止火灾及热扩散蔓延至车辆的危险货物装载区域(如易燃液体罐体、危险货物货厢);
保障人员:在危险扩大前,系统需向驾乘人员发出明确警报,为其预留充足的逃生时间。
对于装载数吨危险货物的电动卡车而言,其实际运行中面临的极端工况远比实验室中的单一破坏性测试(如火烧、针刺)更为复杂。ADR法规的核心理念正在于此:它要求通过逻辑严密的设计验证与风险分析,证明动力电池具备“本质安全”,而不仅仅是满足特定测试项目的合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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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www.gdtbt.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