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新西兰环境部发布了《202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国家政策声明修订案》。该项政策文件的现行版本是《可再生能源发电国家政策声明2011》(NPSREG),该政策声明根据《资源管理法》(1991年版)制定,阐述了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目标和政策,于2011年5月13日生效。
本修订案根据《1991年资源管理法》第53(1)条对现行版本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目标和政策作了全面修订。这些修正自2026年1月15日起生效,将推动新西兰在可再生能源发电规划方面采取一致的方法,明确了政府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益处的指导,并要求所有地区议会在其规划中作出相应安排。
该国家政策声明适用于根据该法案做出的所有决定,包括影响现有可再生能源发电资产和活动的运营、维护、更新、升级和再配置,以及关于开发新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资产和活动的相关决定。
该国家政策声明不适用于:
1.电力传输网络,或电力分配网络资产和活动,这两者均根据《2008年电力传输国家政策声明》及其修正案进行管理;
2.根据《2025年基础设施国家政策声明》进行管理的设施;
3.对淡水资源的分配和优先排序,因为这些是地区议会需要在流域或地区背景下处理的事项。
来源:新西兰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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