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计划修订大米及茶叶商品中草铵膦限量

日期:2025-12-29

2025年12月9日,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向WTO提交通报,G/SPS/N/USA/3540拟修订草铵膦(Glufosinate)在大米和茶叶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内容解读

对第180.473节第(a)(1)款中的表1进行如下修订:

a. 删除“香蕉\1\”及“稻谷”条目;

b. 按字母顺序增设“稻谷\1\”及“稻谷\2\”条目;

c. 修订“稻壳”条目;

d. 按字母顺序增设“干茶叶”、“速溶茶”及“采摘茶叶”条目,并在表格末尾添加脚注1和脚注2。新增及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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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比较

草铵膦作为非选择性触杀型除草剂,通过抑制植物谷氨酰胺合成酶导致氨积累中毒致死。若茶叶中残留超标,长期摄入可能对人体神经系统、肝脏等器官造成潜在危害。制定最大残留限量(MRL)可明确安全阈值,降低消费者健康风险。

美国本次修订提高了“大米”进口的残留门槛,从1.0 ppm调整至0.9 ppm。同时撤销了“带壳大米”的残留限量,这意味着该产品上草铵膦残留不得检出。

关于茶叶的草铵膦,目前食品法典委员会尚未针对茶叶(干燥茶叶、速溶茶叶或采摘的新鲜叶子)中草铵膦的残留制定MRL。美国本次修订干燥茶叶的限量与中国GB 2763-2021中的限量要求一致为0.5 ppm,但略宽于欧盟茶叶(干燥)0.1 ppm的限量要求。但速溶茶和新鲜茶叶叶子的限量更严格,反映了美国对茶叶加工过程中残留浓缩效应和新鲜叶子(采摘茶)直接接触除草剂的考量。

相关对美出口企业需注意加工工艺质量保证,密切注意浓缩步骤中的残留浓缩效应。同时,加强原料茶叶的农残检测,确保原料符合目标市场的要求。

来源:标准国际化暨成都技术性贸易措施

来源:cacs.mofco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