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加拿大根据《禁止特定有毒物质法规》宣布对阻燃剂得克隆(DP)和十溴二苯乙烷(DBDPE)的新监管限制。自生效之日起,《禁止特定有毒物质法规》一般禁止生产、使用、销售和进口DP和DBDPE以及含有这些物质的产品。法规将于2026年6月30日生效。
对于含有偶然出现DP或DBDPE的产品可继续投放市场,这些物质仅作为无意微量杂质存在。此外,2026年6月29日之前已在使用或库存的产品可在法规生效后继续使用和销售。
加拿大为特定部门提供了DP有针对性的过渡津贴。航空相关应用,包括飞机发动机风扇罩摩擦条和相关空隙填充和边缘密封材料,可使用和供应至2030年12月31日。对于更广泛的产品组,包括电气和电子设备、陆基机动车辆、国防和航空航天产品、固定工业机械、户外电力设备以及船舶和园林产品,在2031年1月1日之前,允许制造、进口、使用和销售含DP的零件。含DP的替换零件可继续供应,直至产品使用寿命结束或2044年12月31日,以先发生者为准。已投放市场的成品可继续使用。
DBDPE具有较长的过渡期。聚合物材料、橡胶或与DBDPE复合的高密度聚乙烯的颗粒、薄片或块可继续用于电线电缆产品、热缩材料和其他塑料或橡胶产品的制造、销售和进口直至2041年1月1日。在此日期之前,还允许制造或进口含有DBDPE的成品。对于某些高可靠性和长寿命产品,包括国防和航空航天设备、车辆、工业机械、医疗和诊断设备以及测量和控制仪器,含DBDPE的替换零件可提供至使用寿命结束或2056年1月1日,以较早者为准。
加拿大将引入许可机制,允许有限、临时地继续进行某些涉及DP或DBDPE的禁止活动。许可证的发放期限为一年,最多可续期两次,最长期限为三年,但前提是活动符合《禁止特定有毒物质法规》规定的资格标准或不属于过渡性豁免的范围。许可证申请必须在2026年7月1日至7月30日的申请窗口期间通过加拿大环境和气候变化管理服务平台提交。
这些禁止不适用于将任何物质用于实验室分析、科学研究或作为分析标准。但是,如果用户在每个日历年使用每种物质超过10克,则需要通过监管服务平台提交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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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www.gdtbt.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