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0日,欧盟发布实施法规,对 2024年12月18日发布的(EU)2024/3210号实施法规进行补充与修订,重点完善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注册系统的相关规则。该法规旨在使CBAM注册机制与最新政策要求保持一致,优化跨系统协同效能,为CBAM的全面落地提供更坚实的制度保障。
此前,欧盟(EU)2023/956号法规经(EU)2025/2083号法规修订后,新增了授权CBAM申报人委托他人代为提交申报、核查机构注册规则、单一质量阈值设定及监测要求等内容。为确保相关新规有效落地,亟需对原注册机制法规中的术语定义、操作流程等条款进行同步更新。同时,原法规中引用的(EU)2023/1070号实施法规已被(EU)2025/512实施法规废止替代,此次修订也完成了技术支撑文件的引用更新,保障电子系统协同的合法性与有效性。
修订法规在多个关键领域实现制度完善。在注册系统功能方面,明确CBAM注册系统作为标准化安全电子数据库,涵盖CBAM账户信息、申报文件、授权申请、委托代理人注册、核查机构信息、排放报告等多类核心数据,同时搭建起欧盟委员会、主管当局、海关部门与相关主体间的信息沟通与交换渠道。技术协同层面,规范了注册系统与统一用户管理和数字签名(UUM&DS)系统、经济经营者注册和识别(EORI)系统、海关风险管理系统(CRMS2)等电子系统的对接规则,明确海关部门可通过该系统验证授权资质、共享海关数据,提升监管精准度。
针对不同主体的操作需求,法规细化了注册与访问管理规则。独立核查人员需在获得认证后两个月内提交注册申请(不早于2026年12月1日),注册信息应包含认证标识、业务范围、设立国别等关键内容,主管当局负责信息登记、更新及注销管理。授权CBAM申报人、申请人及被撤销授权者可委托他人访问系统,受托人通过UUM&DS系统进行身份认证,且可随时申请注销注册。同时,法规修正了原条款中关于注册系统访问主体范围的表述错误,进一步明确各主体的数据访问权限与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确保数据使用的合规性与安全性。
新法规将于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后第三日正式生效,其中涉及单一质量阈值监测、独立人员与核查机构注册、欧盟委员会与主管当局信息交换流程等相关条款,已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适用。
来源:www.tbtguid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