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4日,印度FSSAI提交G/TBT/N/IND/428号通报,拟对2011年《食品安全与标准(食品企业许可与注册)条例》作进一步修订。新修订草案规定可称为《2026年食品安全和标准(食品企业许可和注册)修正条例》(Food Safety and Standards (Licensing and Registration of Food Business)Amendment Regulations, 2026)。
在2011年《食品安全与标准(食品企业许可与注册)条例》中,第2.1条作如下修订:
(a)在附表2的附件3(与许可证条件相关)中,将第8项替换为以下内容:
“8. 需分别对生产情况、原材料使用情况保持每日记录。但本条件不适用于非生产型食品企业。”
(c)在附表4第二部分(与申请许可证的所有食品企业经营者应遵循的卫生和消毒规范的一般要求相关)中,将第5.2.5项替换为以下内容:
“5.2.5 原材料、配料、在制品以及加工/烹饪或包装食品的储存应遵循先进先出(FIFO)、先到期先出(FEFO)原则。但该原则不适用于零售商。”
自本通知所发布《官方公报》副本向公众提供之日起30日期满后,将对上述条例草案予以审议。
相关企业需注意完善的记录系统和储存管理流程以满足新规定,加强生产流程和原材料使用动态监管,以及确保先进入仓库或先到期的食品优先使用或销售,减少食品因过期变质而造成的浪费,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来源:标准国际化暨成都技术性贸易措施
来源:cacs.mofco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