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3 月 2 日,欧盟官方公报正式发布《清洁剂和表面活性剂法规》(EU) 2026/405,宣告这项历时多年的立法工作圆满完成。该法规将全面取代已实施二十余年的旧规(EC) No 648/2004,成为欧盟清洁剂行业近二十年来最重大的监管变革。
新规将于 2026 年 3 月 22 日正式生效,并设定三年半的过渡期,自 2029 年 9 月 23 日起全面适用。

这一时间安排既为行业提供了明确的合规路径,也传递出紧迫的调整信号:企业需在有限窗口期内完成产品配方、标签标识、供应链管理及合规申报等多方面的系统性升级。
一、法规更新核心对比:新旧法规的“跨代”变革
基于对法案原文的深度比对,新规在合规要求和监管方式上实现了跨越式升级:

二、清洁剂产品监管趋势深度解读
随着新规正式生效,欧盟清洁剂监管将从单一的“成分准入”模式,全面转向 “数字化驱动、全生命周期追溯” 的新型监管体系。与旧规相比,企业需重点关注以下三大变化:
1??监管手段数字化:DPP 成为强制准入条件
新规正式引入数字产品护照(DPP),并将其设为清洁剂进入欧盟市场的强制性准入要求,标志着监管方式的重大升级。
自 2029 年 9 月起,欧盟海关将通过联网系统自动核查每批产品的 DPP。未提供有效 DPP 的产品将不予放行,企业须提前完成数据建模、系统对接与合规验证。
为兼顾信息透明与包装实用性,新规采用“物理标签 + 数字信息”的分层披露机制:
2??合规审查程序化:从“文件备查”到“结论公开”
旧规模式下,企业只需备好技术文档等待抽查;新规则强制引入 “内部生产控制(Module A)” 程序。
制造商必须从研发阶段起建立详尽的技术档案(涵盖配方、安全性评估、测试报告等),并签署符合性声明(DoC)。
这份声明不再只是纸面文件,而是通过 DPP 与产品深度绑定的法律背书,制造商创建 DPP 即意味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供应链责任连带化:角色义务清晰划分
新规对供应链各环节设定了明确的合规义务:
制造商:承担最主要义务,确保产品合规、编写技术档案、签署 DoC、创建 DPP、提供清晰标签和数据载体。
非欧盟制造商:必须指定欧盟授权代表。代表负责保管技术档案、验证 DPP 与标签有效性,并在监管要求时配合提供信息,其联系地址须印于包装。
进口商 / 分销商:增加上架前验证义务,核查制造商是否已建立 DPP 及技术档案、包装是否具备合规标签和二维码。任何私自改装或贴牌行为将导致其承担“制造商”义务。
补充装运营商:必须确保补液设备具备与预包装产品同等水平的标签信息和安全防护措施。
三、企业合规建议
面对新规的正式颁布,瑞欧科技建议出口欧盟的清洁剂企业立即启动以下工作:
配方审核:核查含微生物产品、高浓度有机物(≥10%)、水溶性聚合物膜(如凝珠),评估是否需要配方升级以符合新的生物降解性要求;
系统建设:提前了解欧盟数字产品护照的数据格式要求,搭建或对接 DPP 管理系统,为包装增加二维码预留设计空间;
授权代表安排:非欧盟制造商需立即着手筛选和签约欧盟授权代表,确保在 2029 年 9 月前完成合规布局;
技术档案备份:按照新规要求整理实验室数据和安全性评估报告,确保技术档案的完整性。
欧盟《清洁剂和表面活性剂法规》(EU) 2026/405 的发布,是欧盟 “零污染” 和 “无毒环境” 愿景的强力落地。虽然留有三年半的缓冲期,但数字化系统的构建和配方调整非一日之功。
建议相关企业应尽早启动合规评估,避免在 2029 年的关口面临准入障碍。
来源:瑞欧科技
来源:cacs.mofco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