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3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批准一项重要立法修正案,对《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和《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CS3D)进行全面简化。该修正案作为“Omnibus I”简化一揽子措施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显著减轻企业行政负担、减少对中小企业的间接影响,并通过降低合规复杂性与成本来增强欧盟在全球地缘政治与经济环境中的竞争力。
CSRD主要修订内容
为大幅缩小适用范围,《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的门槛显著提高,仅适用于员工人数超过1000人且净年营业额超过4.5亿欧元的企业。此举预计将使受规管企业数量减少约85%。
对于第三国企业,修订后要求仅适用于欧盟境内母公司净营业额超过4.5亿欧元,或子公司/分支机构在欧盟产生营业额超过2亿欧元的情形。
此外,该修正案为原“第一波”企业(即原需自2024财年起报告的企业)提供过渡豁免,若其因新门槛落出范围,则2025年和2026年免于报告义务。同时,某些欧盟及非欧盟金融控股公司获豁免合并报告要求。
CS3D主要修订内容
《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的适用门槛进一步抬高,仅涵盖员工超过5000人且净营业额超过15亿欧元的企业。此类超大型企业被视为对价值链影响最大、最具能力承担尽职调查成本与责任的主体。
在不利影响识别与评估方面,企业可集中关注价值链中最可能发生实际或潜在不利影响的领域。当不利影响在多个领域可能性或严重性相当之时,企业有权优先评估涉及直接商业伙伴的影响。同时,企业尽职调查义务以“合理可得信息”为基础,旨在显著减轻对中小商业伙伴的信息请求“涓滴效应”。
为提供实质性减负,草案取消了企业必须制定气候变化缓解转型计划的强制义务。同时,移除欧盟统一责任制度及成员国确保责任规则具有优先强制适用性的要求。违规处罚由各成员国在国家层面执行,罚款上限设定为企业全球净营业额的3%,欧盟委员会将发布相关指导意见。
CS3D成员国转置期限延长一年,至2028年7月26日,企业须自2029年7月起遵守新规。
来源:www.tbtguid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