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4日,泰国通报了《草药产品生产、进口、销售和储存场所值班人员的规定资格、人数、标准、程序和操作条件》法规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第3条:扩大了在草药补充剂生产和进口场所值班人员的资格;
——第4条:扩大了在草药物质生产和进口场所值班人员的资格;
——第5条:草药物质生产、进口或销售场所的值班人员应被要求成功完成泰国FDA批准的培训课程;颁发给成功完成泰国FDA批准的培训课程的值班人员的证书应自颁发之日起五年内有效;成功完成泰国FDA批准的培训课程的值班人员应被要求在证书到期前再次参加培训课程。
该草案评议期截止到2026年4月18日。
来源:技贸措施公共服务平台
来源:cacs.mofco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