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SCCS发布关于硫柳汞和苯汞盐类的最终安全评估意见

日期:2026-04-01

2026年2月10日,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发布关于硫柳汞 (CAS No. 54-64-8, EC No. 200-210-4)和苯汞盐类在化妆品中作为防腐剂的最终意见(SCCS/1686/25)。

在2025年11月,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曾发布关于硫柳汞(CAS No. 54-64-8, EC No. 200-210-4)和苯汞盐类在化妆品中作为防腐剂的初步意见(SCCS/1686/25),认为目前化妆品中允许使用的汞化合物的浓度水平被认为是不安全的。

此次发布的最终评估意见与初步意见基本保持一致。

最终评估意见

1)识别并论证当前在眼部化妆品中使用“硫柳汞”和“苯汞盐”作为防腐剂是否存在特定隐患?

考虑到基于肾毒性(最敏感毒性终点)的MoS低于100,且遗传毒性证据尚无定论,在目前化妆品中允许的浓度水平下,将硫柳汞和苯汞盐类用作眼部化妆品防腐剂是不安全的。

2)着重说明当前在眼部化妆品中使用“硫柳汞”和“苯汞盐类”作为防腐剂是否会对人类健康构成潜在风险:

使用眼部化妆品对人体健康造成的潜在风险,会因接触化妆品以外来源的汞化合物而加剧。

相关评估背景

汞及其化合物已在欧盟化妆品指令76/768/EEC中被禁止用于化妆品,此项禁令通过欧盟化妆品法规 (EC) No. 1223/2009附件II第221条持续有效。

尽管如此,欧盟化妆品法规 (EC) No. 1223/2009附件V(防腐剂)第16条和第17条分别允许在特定条件下于化妆品中使用“硫柳汞”和“苯汞的盐类,包括硼酸苯汞”。具体而言,此类含汞化合物仅允许用于眼部产品,且最大浓度(以汞计)不得超过0.007%(无论单独使用或混合使用,即如果与其他目前获授权的含汞化合物混合,汞的最大浓度仍固定为 0.007%)。此外,含有此类化合物的化妆品必须在标签上标注警示语:“含硫柳汞”或“含苯汞化合物”。

除了“硫柳汞”这一单一物质外,“苯汞盐”涵盖了由苯汞阳离子 (C6H5Hg+) 与阴离子(如乙酸盐、苯甲酸盐、硼酸盐、溴化物、氯化物、油酸盐等)配对形成的所有盐类。

汞及其化合物具有毒性,接触可能导致多种不良健康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神经和肾脏损伤、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免疫及内分泌系统紊乱等。此外,汞会在体内蓄积,即使长期接触极低水平的汞也可能导致慢性中毒,这可能影响消化系统、心血管系统和生殖系统等多个器官系统。

考虑到汞相关的严重健康风险,尽管已有严格规定,但仍应根据技术和科学进展,由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重新评估其在化妆品中的安全性。因此,欧盟委员会请求SCCS就含汞(及其化合物)在化妆品中作为防腐剂的安全性提供科学意见。

中国监管情况

2025年11月17日,为进一步完善化妆品技术标准,中检院组织制定了《汞及其化合物》等3项化妆品标准制修订项目,并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5年12月12日),调整如下:

来源:杭州瑞欧科技有限公司https://www.reach24h.com/cosmetic/industry-news/thimerosal-phenylmercury-salts

来源:cacs.mofco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