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5日,加拿大环境与气候变化部和卫生部联合发布了《加拿大环境保护法》(CEPA)下人造纳米材料的风险评估框架,概述了纳米材料风险评估的框架和关键考虑因素。要点如下:
1.纳米材料的定义
至少一个外部尺寸在纳米级(1-100nm)或纳米级以内,或具有纳米级的内部或表面结构;或在所有维度上都小于或大于纳米级,但表现出一种或多种纳米级特性/现象。
特定阈值:
按数量:≥10%的初级粒子在纳米尺度内至少有一个内部或外部尺寸;
按质量(如果没有数量分布数据):≥1%的初级粒子在纳米尺度内;
如果其组成颗粒符合定义,则团聚体和聚集体(无论外部尺寸如何)也被视为纳米材料。
2.基本原则
根据经合组织的建议,该框架调整了现有的化学物质监管框架,而不是制定全新的纳米材料特定法规;纳米材料风险评估必须考虑其独特的物理化学性质(尺寸、形状、表面化学等);当数据不确定时,应用保守但现实的假设。
3.现有和新型纳米材料的立法和监管框架
加拿大利用CEPA下关于散装化学品和聚合物的现有立法和监管框架,评估和管理纳米材料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潜在风险。虽然这些框架原则上适用于纳米材料,但有时需要进行调整以考虑纳米材料的特定特性。
对于现有的纳米材料,加拿大环境部收集了数据,以建立商业流通中的纳米材料清单,并对国内物质清单(DSL)上的纳米级物质的方法进行了研究。
对于新型纳米材料,进口商或制造商必须根据《新物质申报条例》(NSNR)提供相关信息。
4.化学品和聚合物的风险评估方法
风险评估是评估物质产生不良后果的可能性的过程,同时考虑危害和暴露:
危害:物质产生不利影响的固有能力;
暴露:物质以特定强度、频率和持续时间到达生物体、系统或种群的浓度或量。
定量风险表征使用风险商数(RQ)和风险敞口(MOE):
RQ(风险商数)=预测环境浓度(PEC)/预测无影响浓度(PNEC):RQ≥1:潜在环境危害;RQ<1:不太可能造成环境危害。
MOE(暴露裕度)=临界效应水平/暴露水平:用于人类健康风险评估;导出的MOE低于目标MOE表明存在潜在的健康危害。
5.不确定性、证据权重和预防措施的应用
CEPA下的风险评估依赖于证据权重和预防原则来解决不确定性:
证据权重(WoE):一种涉及考虑多种信息来源和证据线的决策方法;
预防原则:使用保守但现实的假设来解释不确定性;
预防程度与不确定性程度成正比。
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来源:cacs.mofco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