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经济联盟对华彩涂板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日期:2022-09-16

2022916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发布第2022/328/AD35号公告,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2022913日第9号令,对原产自中国大陆的彩涂板(俄语:металлопроката с полимерным покрытием)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为厚度介于0.2毫米和2毫米之间,宽度超过50毫米,聚合物预涂层的冷轧钢板及冷轧镀锌钢板。

2011211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原产自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彩涂板启动反倾销调查。2012524日,欧亚经济委员会正式对上述国家和地区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单独税率为8.1%12.9%,普遍税率为22.6%(参见第49号决议)。2017228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中国大陆涉案产品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参见第191号决议),与此同时不对中国台湾地区、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涉案产品发起日落复审调查。2017126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发布对中国大陆彩涂板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披露。2018126日,欧亚经济联盟对中国大陆彩涂板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维持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不变,有效期为5年,措施有效期至2023122日(含)。涉案产品的税号为721072127225

(编译自:欧亚经济联盟官网

(文 璐编译)

(崔 湧校对)

原文:https://docs.eaeunion.org/docs/en-us/01436177/oa_16092022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编译或摘编文章原文均来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