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这些法规标准即将实施

日期:2026-05-07

1. 欧盟工业车辆电气安全标准将于5月实施

欧盟工业车辆电气安全标准EN 1175:2025将在2026年5月31日全面替代旧版标准实施。新规更新电气与电子安全要求,全面衔接功能安全标准EN ISO 13849-1:2023,强化叉车、AGV等工业车辆的电气防护、故障检测与安全控制要求,未达标产品将无法进入欧盟市场,对工业车辆及核心零部件出口形成技术壁垒。

2.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将DBDPE添加至SVHC候选清单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于2025年11月5日将1,1'-(乙烷-1,2-二基)双[五溴苯](DBDPE)(CAS号84852-53-9)添加到高度关注物质(SVHC)候选清单中。自此,名单上的条目总数达到251个,其中一些涉及化学品组。

DBDPE是一种溴化阻燃剂,用于各种工业应用,包括塑料、纺织品和电子设备。该决定是在成员国委员会(MSC)在2025年10月会议上达成一致意见后作出的,确认根据REACH第57(e)条,DBDPE被认定为具有极高的持久性和生物累积性(vPvB)。

将DBDPE列入候选清单会触发REACH和相关欧盟立法规定的公司的多项法律义务:

信息义务:含有浓度超过0.1%w/w的DBDPE的物品的供应商必须告知接收者和消费者其安全使用方法。消费者可以要求提供此信息,并且必须在45天内收到回复。

通知ECHA:如果物品中的DBDPE含量高于0.1%的阈值,并且每年超过一吨,则物品的进口商和生产商必须在纳入日期后六个月内(即2026年5月5日前)通知ECHA。

安全数据表:含有DBDPE的物质或混合物的供应商必须更新其SDS,以反映其候选清单状态。

《废物框架指令》下的SCIP通知:生产或进口含DBDPE超过0.1%阈值的物品的公司还必须向ECHA的SCIP数据库提交产品中受关注物质的通知。

对生态标签的限制:根据欧盟生态标签条例,含有SVHC的产品不能获得欧盟生态标签。

ECHA指出,DBDPE可能会被考虑纳入未来的授权清单(附件十四),该清单将禁止在未经欧盟委员会事先授权的情况下使用。

3. 欧盟关于含有4-甲基苄亚基樟脑的化妆品的禁限用条件即将生效

根据(EU) 2022/2195、(EU) 2024/858和(EU) 2024/996对欧盟化妆品法规的修订,2025年起,部分物质在化妆品中的禁限用条件将正式生效。

(1)限用胡莫柳酯

自2025年1月1日起,含有胡莫柳酯且不符合限制条件的化妆品不得投放欧盟市场。自2025年7月1日起,含有该物质且不符合限制条件的化妆品不得在欧盟市场销售。

(2)禁用12种纳米原料

自2025年2月1日起,含有苯乙烯/丙烯酸(酯)类共聚物(纳米级)、苯乙烯/丙烯酸(酯)类共聚物钠(纳米级)、铜(纳米级)、胶态铜(纳米级)、胶态银(纳米级)、金(纳米级)、胶态金(纳米级)、硫代乙氨基透明质酸金(纳米级)、乙酰基七肽-9胶态金(纳米级)、铂(纳米级)、胶态铂(纳米级)、乙酰基四肽-17胶态铂(纳米级)的化妆品不得投放欧盟市场。自2025年11月1日起,含有这些物质的化妆品不得在欧盟市场销售。

(3)限用α-熊果苷等6种原料

自2025年2月1日起,含有羟基磷灰石(纳米级)、染料木黄酮、大豆苷原、曲酸、α-熊果苷、熊果苷且不符合限制条件的化妆品不得投放欧盟市场。自2025年11月1日起,含有这些物质且不符合限制条件的化妆品不得在欧盟市场销售。

(4)禁用4-MBC

自2025年5月1日起,含有4-甲基苄亚基樟脑的化妆品不得投放欧盟市场。自2026年5月1日起,含有该物质的化妆品不得在欧盟市场销售。

(5)限用三氯卡班、三氯生

含有三氯卡班、三氯生的化妆品如果符合2024年4月23日适用的条件,且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已经投放欧盟市场,可以在2025年10月31日之前继续在欧盟市场销售。

(6)限用维A衍生物

自2025年11月1日起,含有视黄醇、视黄醇乙酸酯、视黄醇棕榈酸酯且不符合限制条件的化妆品不得投放欧盟市场。自2027年5月1日起,含有这些物质且不符合限制条件的化妆品不得在欧盟市场销售。

4. 欧盟更新CLP法规适应技术与科学进步(ATP)的修订

欧盟委员会于2024年9月30日在欧盟官方公报发表了委托法规(EU)2024/2564,该法规制定于2024年6月19日。这是对欧盟CLP法规(物质的分类、标签和包装)的第22次适应技术与科学进步(ATP)的修订。

该法规的主要变化包括:

(1)新增条目:增加了27个具有协调分类的新条目。这意味着这些物质或混合物现在有了明确的分类标准,以便于在整个欧盟范围内进行一致的标签和包装。

(2)现有条目分类变更:对现有16个条目的分类进行了修改。这可能涉及对某些物质或混合物的危险特性的重新评估,以及对其分类和标签要求的更新。

(3)删除条目:删除了7个不再适用或已被更新的条目。

(4)生效日期:该法规将于2026年5月1日起生效。这意味着从这一日期起,所有相关物质和混合物的制造商、进口商以及下游用户必须确保其产品符合新的分类、标签和包装要求。

5. 欧盟医疗器械数据库(EUDAMED)重要更新

欧盟医疗器械数据库(EUDAMED)是欧盟医疗器械法规(MDR)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法规(IVDR)的核心构成部分。该数据库作为集中化的信息枢纽,旨在全面提升欧盟境内医疗器械的透明度与全链可追溯性。对于制造商、进口商以及授权代表等经济运营商而言,在此数据库完成注册将成为一项法定义务。

2025年12月,欧盟委员会已正式确认,EUDAMED的首批四个模块现已完全具备运行功能,标志着为期六个月的自愿使用过渡期正式启动,系统强制使用日期为2026年5月28日。此次上线的模块包括:

经济运营商注册;

器械唯一标识/器械注册;

NB公告机构及证书;

市场监管,

目前,上市后监督与警戒、临床调查与性能研究这两个模块仍在开发中。这些模块一旦上线,将立即强制实施,不设自愿使用过渡阶段。

6. 美国EPA延长16种化学物质健康与安全数据提交期限

美国环境保护署(EPA)于2025年6月9日宣布,将《有毒物质控制法》(TSCA)框架下16种指定化学物质未公开健康与安全研究数据的提交截止日期延长至2026年5月22日。此举旨在为相关行业提供更充裕的合规准备时间,确保数据提交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024年12月13日,EPA曾发布最终规则,要求这16种化学物质的制造商(包括进口商)向EPA提交某些未发表的健康与安全研究的副本和列表,原始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3日。然而,考虑到企业提交数据的难度以及技术系统升级的需求,EPA在2025年3月13日对提交期限进行了首次修改,将氯乙烯的截止日期定为2025年6月11日,其他15种化学物质的截止日期定为2025年9月9日。

此次进一步延长提交期限,EPA表示主要是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需要更多时间来提供指导,确保企业能够准确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二是担心企业提交数据的难度较大,延长期限有助于企业更好地准备和提交数据。

涉及的16种化学物质包括乙醛、丙烯腈、6PPD-醌、苯胺、苯、双酚A、乙苯、氟化氢、4,4’-亚甲基双-2-氯苯胺、6PPD、萘、苯乙烯、对特辛基苯酚、三溴甲烷(溴仿)、异氰尿酸三缩水甘油酯和氯乙烯。这些化学物质因其潜在的健康和环境风险,受到EPA的特别关注。

7. 美国CPSC批准婴儿床床垫安全标准(16 CFR 1241)的修正案

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发布了一项直接最终规则,以修订婴儿床床垫安全标准(16 CFR 1241)。修正案将于2026年5月3日生效。

所有的婴儿床床垫必须符合包含以下修订的ASTM F2933-25婴儿床床垫消费安全规范的所有适用条款:

第5.6.1.1节 床垫尺寸;

第5.6.2节 非全尺寸婴儿床床垫;

第5.8节 出售后用于游戏围栏的床垫;

第5.8.1节 针对网状/织物侧边游戏围栏产品;

附加的第6.2.3节 测试方法。

8. 沙特部分电子设备采用USB Type-C接口新规执行时间延期

沙特阿拉伯标准组织(SASO)于2026年3月发布通知,此前依据最新技术标准SASO IEC 62680-1-2:2023与SASO IEC 62680-1-3:2023发布的关于电子设备统一采用USB Type-C接口的法规,其中部分产品包括数码相机、电子阅读器、扬声器、键盘、计算机光标(鼠标)、便携式导航系统、便携式扬声器和无线路由器等的执行宽限期已延长至2026年5月1日。同时,所有管控产品进入沙特市场都需要通过SABER平台提交申请并取得产品符合性证书(PCoC)和批次证书(SC),确保市场准入合规。

9. 韩国KATS修订23项电气安全标准

韩国国家标准技术研究院(KATS)于2025年5月22日发布公告,宣布修订23项电气安全标准,见下表。新版标准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旧版标准仍可适用至2026年5月22日。

10. 韩国网络摄像头安全强制标准将于5月正式生效

2026年5月26日,韩国网络摄像头安全强制标准正式生效。新规要求摄像头出厂时必须强制设置强密码,禁止使用通用默认密码,同时强化设备加密、漏洞修复与云端数据安全管理。未达标产品将不得在韩上市销售,已上市产品须限期完成整改。该标准进一步提升韩国安防设备市场准入门槛,对出口企业形成新的合规要求。

11. 越南发布危险化学品强制披露清单

越南卫生部于2026年3月31日正式发布通知,根据化学品法公布了家用和医用杀虫和杀菌制剂中禁止使用的化学品清单,以及需要信息披露的危险化学品清单。本通知自2026年5月15日起施行。

本通告公布的名单:

附录一:家用和医用杀虫杀菌制剂中禁止使用的化学品清单

共列出40种化学品,包括它们的名称和CAS编号。

附录二:家用和医用杀虫杀菌制剂中需要信息披露的危险化学品清单

共列出87种化学品,包括它们的名称、CAS编号和使用限制(例如,限制用途、限制用户群体、限制浓度等)。

12. 巴西ANATEL颁布第18.086号法令

巴西国家电信管理局(ANATEL)于2025年11月25日颁布第18.086号法案,新规将于2026年5月25日正式生效。

根据新规,进口商仅可将产品样品带入巴西用于符合性评估测试。但仅允许放行测试所需样品数量,超出部分将暂扣,直至最终批准证书签发。此外,样品放行需进口商(或认证持有者)与ANATEL指定认证机构或授权检测实验室签订正式服务协议。协议须明确载明产品型号、制造商及待评估的具体数量。即便是通过邮政或快递运输的货物,也需接受ANATEL和联邦税务局合规核查。

对于已获认证设备,只有认证持有者或其法定代表,方可将已获批准之电信产品进口至巴西。每件产品必须按照相关认证程序,加盖官方ANATEL认证印章。此外,进口文件(特别是DUIMP单一进口申报)必须在“附加信息”栏中注明产品认证代码,以确保海关手续办理规范及监管到位。

13. 印度DCPC推迟两种化学品的质量控制令

印度化学与肥料部的化学与石化司(DCPC)于2025年7月30日正式延长了两项关键质量控制令(QCO)的实施日期。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H酸(质量控制)第二修正令——S.O.3530(E);

2025年乙烯基砜(质量控制)第二修正令——S.O.3531(E);

这两项QCO将于2026年5月13日生效,取代之前的执行日期。在与印度标准局(BIS)协商后,并考虑到公众利益,根据印度标准局法案发布了这些修正案。

一旦质量控制令正式实施,这些化学品的制造商必须向BIS申请许可证,并在产品上使用标准标记。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命令不适用于仅用于出口的化学品。所有相关制造商必须遵守这些新规定,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都将根据印度标准局法案受到相应的法律惩罚。

14. 印度MeitY发布SAFETY标准更新

印度电子与信息技术部(MeitY)于2025年10月29日发布了一项通知,内容涉及电子与信息技术产品的SAFETY标准更新:印度标准IS/IEC 62368 : Part 1 : 2023将取代旧有印度标准IS 13252 : Part 1 : 2010 and IS 616: 2017。

相关强制日期如下:

(1)延伸的现实产品(Extended Reality Products):

旧标准IS 13252 : Part 1 : 2010和IS 616: 2017,可沿用至2026年5月1日。

(2)其他所有产品(针对原已取证产品):

旧标准IS 13252 : Part 1 : 2010和IS 616: 2017可沿用至2028年11月1日。需注意2028年11月1日起,将正式废止IS 13252 : Part 1 : 2010 and IS 616: 2017,且不能再用于认证申请。

来源:cacs.mofco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