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3日,欧盟通过 WTO/SPS 通报发布法规更新,欧盟委员会于4月23日正式出台(EU) 2026/896 号实施条例,修订 (EU) No 37/2010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法规,重点调整利多卡因在生猪养殖中的使用条件与残留分类标准,新规于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后第20日正式生效,无公众评议期。
本次修订基于欧洲药品管理局兽药委员会评估意见,核心调整利多卡因在仔猪中的给药适用场景。原有规定仅允许利多卡因用于 7 日龄以内仔猪皮肤及病灶外用,此次新增阴囊、睾丸、精索部位注射给药许可,适用年龄仍限定为出生 7 天内幼猪。同时明确利多卡因在马属动物、生猪类别均列为无需设定最大残留限量,在牛类产品中保留肌肉、脂肪、肝脏、肾脏、牛乳等多组分残留限量指标。
适用动物 | 残留限量设定 | 允许使用方式 |
马属动物 | 无需设定 MRL | 仅限局部麻醉使用 |
生猪 | 无需设定 MRL | 7 日龄内仔猪皮肤、病灶外用;新增阴囊、睾丸、精索注射 |
牛类 | 设定多组织 MRL 限值 | 按现有兽药规范使用 |
此次修订兼顾动物防疫与食品安全双重目标,在规范兽医临床给药途径的同时,明确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管控边界,统一欧盟各成员国执行标准。新规将直接影响生猪、牛、马属动物养殖及肉类、乳品等动物源性食品对华贸易准入合规要求,相关生产及出口企业需同步匹配给药规范与残留管控流程。
来源:WTO官网
注:转载请注明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而非tbtguide
来源:www.tbtguid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