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欧洲化妆品法规动态
1. 欧盟SCCS发布胡椒醛的评估意见
2026年4月15日,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发布关于胡椒醛(CAS No. 120-57-0,EC No. 204-409-7)在化妆品中安全性的初步意见(SCCS/1688/26),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6年6月15日。
SCCS在审查了所有提供的数据后,得出以下结论:
基于对提供数据的评估,并考虑到根据(EC)No 1272/2008法规(《欧盟物质和混合物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CLP)》)可能将其被归类为”生殖毒性1B类”的担忧,SCCS认为,胡椒醛仅限用于成人高档香水中以最高1.8%的浓度使用时是安全的。
SCCS未就其他化妆品类别中胡椒醛的安全浓度提供建议,也未提出进一步的科学关切。
2. 欧盟SCCS发布丁羟茴醚的评估意见
2026年4月16日,欧盟SCCS发布关于化妆品成分丁羟茴醚(Butylated Hydroxyanisole,简称BHA)的最新科学意见(SCCS/1682/25)。根据风险评估,SCCS认为在淋洗和驻留类经皮接触化妆品中,BHA的使用浓度不超过 0.07% 是安全的。
3. 欧盟明确大麻二酚在化妆品中的安全使用浓度
2026年4月24日,欧盟SCCS发布关于大麻二酚(Cannabidiol,CBD)在化妆品中使用的最终科学意(SCCS/1685/25)。
SCCS给出了以下关键结论:
CBD的安全使用浓度:基于现有有限数据,SCCS认为,当CBD在肤用化妆品和口腔用化妆品中单独或组合使用时,浓度不超过0.19%是安全的。
THC杂质的安全限值:对于CBD原料中可能含有的杂质四氢大麻酚,SCCS认为其在肤用和口腔化妆品中单独或组合使用时,浓度不超过0.00025%是安全的。
4. 欧盟SCCS发布微米银的最终意见
2026年4月24日,欧盟SCCS正式发布关于化妆品中微米级颗粒银的最终科学建议(SCCS/1687/25)。
该意见基于申请人提交的最新皮肤渗透研究数据,推翻了2024年7月发布的银的最终意见(SCCS/1665/24)中”不安全”的结论,认定微米级颗粒银在特定浓度和使用条件下是安全的。
5. 欧盟修订12项化妆品禁限用清单
2026年4月2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法规(EU) 2026/909,对欧盟化妆品法规(EC) No 1223/2009附录II(禁用物质清单)、III(限用物质清单)、V(准用防腐剂清单)及VI(准用防晒剂清单)进行重要修订。修订基于欧盟SCCS的最新安全评估结果,将具有遗传毒性风险的磷酸三苯酚酯列入禁用物质清单,并同步更新了水杨酸苄酯、铝化合物、柠檬醛等11种成分的限制要求。
二、北美洲化妆品法规动态
1. 美国FDA发出首例针对企业使用AI的警告信
2026年4月2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向密歇根州 Purolea Cosmetics Lab 公司(FEI 3011669383)发出了一封警告信(编号:MARCS-CMS 722591),其中涉及FDA首次明确指出企业因过度依赖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AI)而导致产品违规的官方警告。
2. 加拿大更新化妆品通报表及指南,调整香精过敏原报告要求
2026年4月3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通知,正式修订化妆品通报表(CNF)及《化妆品通报指南》,相关强制性标签要求已于2026年4月12日实施。此次修订将CNF上大多数香精过敏原的具体浓度申报改为可选项,企业仅需在过敏原浓度超过特定阈值时勾选相应复选框即可。但若过敏原受《化妆品成分热门清单》的浓度条件限制,则仍需在CNF上强制申报准确浓度或浓度范围,且所有受规管产品均须在标签成分表中如实披露相关香精过敏原。
3. 美国明尼苏达州再次推迟PFAS产品报告截止期
2026年4月15日,美国明尼苏达州污染控制局(MPCA)宣布将含有意添加PFAS的产品(包含化妆品)的初步报告截止期推迟至2026年9月15日。
无法按期完成的制造商可在2026年8月16日前邮寄申请,以获取单次90天的额外延期。此次调整是针对企业在数据收集与系统使用方面遇到的困难而作出的响应,未来的后续年度报告则需在每年2月1日提交
4. 美国弗吉尼亚州立法禁止化妆品中24种有害成分
2026年4月13日,美国弗吉尼亚州州长签署《人道与无毒化妆品法案》,该法案将于2026年7月1日正式实施。法案明确禁止在化妆品中制造、销售或有意添加包括邻苯二甲酸盐、甲醛、重金属及多种PFAS化合物在内的24种高风险物质。同时,该法规对技术上不可避免的微量物质残留提供了豁免,并允许零售商继续销售在2026年7月1日前生产的现有化妆品库存直至售罄。
三、南美洲化妆品法规动态
1. 巴西就南方共同市场化妆品净含量标签拟议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2026年4月24日,巴西国家计量、质量和技术研究所(INMETRO)就一项更新化妆品净含量声明要求的南方共同市场技术法规草案开启公众咨询,征求意见截至2026年6月23日。该草案更新了原有框架,将净含量声明的适用范围从固体、半固体和液体扩大至凝胶状化妆品。草案规定,固体/半固体产品需按质量标示净含量,凝胶产品按质量、体积或两者兼有标示,液体产品则按体积标示。
四、亚洲化妆品法规动态
1. 中国台湾废除《行政院卫生署受理药物、化妆品查验登记审查费收费标准》
2026年4月8日,中国台湾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TFDA)废除《行政院卫生署受理药物、化妆品查验登记审查费收费标准》。基于台湾地区化妆品法规的重大变革(取消了原有的”含药化妆品”分类,改为全面登录制),化妆品相关审查费用将遵循《化妆品行政规费收费标准》及其相关修订内容。
2. 韩国拟修订化妆品使用注意事项及香精过敏原标签规定
2026年4月9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通知,拟修订《化妆品使用注意事项及香精过敏原标签规定》,征求意见截至2026年6月8日。
本次修订主要针对特定产品调整了警告标签要求,包括豁免干洗发水等免洗产品的相关脱发/变色警告,新增二苯酮-3含量超过2.4%的防晒产品需标注”仅限特定部位使用,勿用于全身”的警示语,并明确仅在睡前使用且次日洗净的含α-羟基酸(AHA)产品可豁免搭配防晒霜使用的标签要求。
3. 日本明确含三庚酸甘油酯化妆品的监管要求
2026年4月20日,日本厚生劳动省(MHLW)发布关于含有三庚酸甘油酯的化妆品处理通知。因该物质近期被批准为医药成分,原则上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作为临时过渡措施,目前浓度不超过现有市售水平的相关化妆品仍可继续制造和销售,未来监管要求将根据其是否被列入化妆品成分正面清单的最终决定进行调整。
4. 印尼BPOM发布并实施化妆品GMP认证新规
2026年4月29日,印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BPOM)正式发布并实施2026年第8号法规,全面更新了化妆品GMP认证的技术要求。该法规将GMP相关证书的申请和发放全面整合至在线单次提交(OSS)系统。此外,新规取消了部分建筑和共享设施的审批文件要求,调整了文件审查及设施检查的时间限制,允许合规证书涵盖多种剂型,并对证书续期的申请窗口、续期次数限制及续期时的设施检查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
五、大洋洲化妆品法规动态
1. 澳大利亚就2026-27年度AICIS收费变更征求意见
2026年4月10日,澳大利亚工业化学品引入署(AICIS)就2026-27注册年度的收费变更提议启动公众咨询,征求意见截至2026年5月15日。该提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在维持现有8级结构的基础上,为该年度提供90%的一次性注册征费折扣。此外,AICIS还计划将未列入名录的工业化学品评估证书申请类型从现有的5种简化为3种,并相应调整了不同风险和暴露等级的申请费用。
来源:杭州瑞欧科技有限公司https://www.reach24h.com/cosmetic/industry-news/april-global-regulation
来源:cacs.mofco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