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7日,哥伦比亚发布G/SPS/N/COL/426号通报:规定农业用生物投入品生产商、包装商、进口商和/或分销商在ICA注册的要求,以及此类产品的注册和控制要求及其他规定。
该措施旨在确定农业用生物投入品生产商、包装商、进口商、出口商和分销商在哥伦比亚农业研究所的注册要求,以及这些产品的注册和控制要求。它还规定了进行和批准农业用生物投入品农艺功效试验的条件。规定将适用于在国家境内生产、包装、进口和/或分销农业用生物投入品的所有自然人或法人。同样,也将适用于对农业用生物投入品进行农艺功效测试的自然人或法人。主要内容包括:
1、企业注册制度(强制)
所有生产商、包装商、进口商、经销商必须在 ICA 注册,分类取证:
(1)提交统一信息表、地址、质检实验室信息
(2)提交附件 Ⅰ 要求文件
(3)缴纳 ICA 费用
(4)接受 ICA 技术核查
(5)注册长期有效,可被暂停 / 撤销
2、产品注册制度(强制上市前置)
上市前必须取得 ICA 产品登记,单一登记对应:
3、药效试验管理
(1)必须使用ICA 批准的试验方案
(2)在 2 个代表性农业区开展,设重复与对照产品
(3)提前通知 ICA 核查,方案获批后5 年内有效
(4)以下产品可免药效试验:
4、进口管理
5、标签与技术说明书
6、标签必须包含的警示语
7、义务与禁止行为
义务:规范仓储生产、自检留样、每年 4 月 30 日前报产销数据、使用获批标签说明书
禁止:无证经营、使用致病 / 剧毒原料、冒用 ICA 名义、微生物类产品二次分装、销售被暂停 / 撤销产品、擅自更改成分
该通报意见反馈日期为2026年7月26日;拟批准日期为自官方公报公布之日起生效,并废除ICA 2020年第68370号决议中的规定;拟公布日期待定。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sucop.gov.co/entidades/ica/Normativa?IDNorma=29604、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SPS/COL/26_02742_00_s.pdf
来源:cacs.mofco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