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完善从中央到地方的食品安全国家管理机制草案

日期:2026-06-01

2026年5月15日,越南卫生部发布No.15-TB/BCDTW号通知,完善从中央到地方的食品安全国家管理机制草案,意见反馈期截至2026年5月25日。

通知阐述了食品安全管理机制在中央、省级和乡镇级三个层面的组织架构改革方案。中央层面:以卫生部食品安全部门为基础,从食品价值链初始生产阶段起,统一接收工贸部、农业部及环境部下属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职能、人员和设施。省级层面(二选一):方案一在省级卫生部门基础上新设食品安全部门,接收工贸部和农业环境部的相关食品安全管理职能;方案二食品安全部门仍隶属卫生部,从上述部门接收更多食品安全管理职能。乡级层面:食品安全队设为乡级人民委员会下属的非业务单位,配备独立印章、账户和专用车辆,作为执法机构负责食品安全的检查、监督和违规处理,并与文化社会事务、经济及卫生站等机构协调配合。

更多详情参见:https://vfa.gov.vn/tin-tuc/gop-y-du-thao-ho-so-de-an-hoan-thien-bo-may-quan-ly-nha-nuoc-ve-an-toan-thuc-pham-theo-huong-thong-nhat-mot-dau-moi-tu-trung-uong-den-dia-phuong.html

来源:cacs.mofco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