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核心提案内容
2026年5月14日,美国环境保护署(EPA)于对外发布新规提案,计划将轻型、中型机动车Tier 4常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强制实施时间延后2个车型年,由原定2027车型年推迟至2029车型年落地执行,2027、2028车型年仍沿用现行Tier 3排放标准。
本次调整属于Tier 4标准分两阶段修订规则的第一部分,除延后实施周期外,EPA同步提议修改车辆排放认证的检测规程,并配套调整多项配套监管细则;后续第二阶段规则提案将另行发布,届时会全面重新评估Tier 4限值、落地节奏与测试体系。
EPA计划在2026年6月3日、4日针对该延期提案召开公开听证会,若公众参与热度较高,听证会将增设场次,相关听证更新信息可在美国EPA官方专题页面查询。
二、政策出台背景
1.现行Tier 4标准为拜登政府2024年3月出台的终版法规,原规划2027车型年起分阶段收紧多污染物排放限值,政策制定核心假设为新能源电动车在2027年后市场占比大幅提升,以此抵消燃油车减排改造成本压力。
2.当前市场环境发生明显变化:美国市场电动车消费需求不及预期,各大车企大规模押注电动化后产生巨额亏损;同时车企反映Tier 4严苛限值会大幅抬高燃油车型生产、改造与合规成本,产业落地可行性不足。
3.EPA新任负责人表示,该延期方案旨在修正脱离市场实际的监管要求,恢复消费者车型选择权,减轻车企合规负担,保障本土汽车产业就业与全球竞争力,EPA将同步重新研判Tier 4整套标准的合理性。
三、政策预估影响
EPA测算,本次两年延期可在2027、2028两个车型周期为行业累计节省超17亿美元合规成本,单车可减少数百美元改造支出,缓解车企技术升级资金压力。
短期层面,推迟高标准落地将放缓美国本土机动车尾气污染物减排节奏;长期EPA称将在第二阶段规则中平衡环保目标与产业承受能力,重新设计适配市场需求的排放管控方案。
四、贸易相关提示
该提案通报编号为G/TBT/N/USA/1991/Add.1,属于美国机动车领域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出口美国轻型、中型整车及配套零部件企业存在直接影响:
1. 短期缓冲:2027—2028年出口车型仅需满足Tier 3现有要求,企业无需提前投入Tier 4适配改造,降低短期出口合规成本;
2. 长期风险:2029年Tier 4标准仍将分阶段落地,且EPA后续或调整限值、测试方法,国内车企仍需提前布局超低排放技术储备;
3. 评议通道:国内相关行业、企业可通过市场监管总局技术性贸易措施中心提交评议意见,反馈规则中不合理贸易壁垒条款。
来源: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
来源:cacs.mofco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