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8日,欧盟就一项实施法规草案向WTO秘书处提交TBT通报G/TBT/N/EU/1213。该实施法规草案依据法规(EU)2024/1257(欧7排放标准),针对M1类、N1类车辆的制动车颗粒物排放制定全面管控要求,纳入联合国第179号轻型车辆制动排放实验室测量规程。该实施法规草案可保障测试工况贴合实际道路行驶状况,契合欧7排放标准严苛的空气质量管控目标,针对城市日益突出的一类重要污染源作出规制。
随着机动车发动机尾气清洁水平不断提升,制动颗粒物排放量在城市环境中现已常常超过排气管尾气排放量,亟需出台法规加以约束。该草案设置严格的测试规程,倒逼低排放制动技术加快研发应用;制动产生的颗粒物会诱发呼吸道疾病、造成过早死亡,管控此类污染物可直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守护公众健康。
相关管控措施既为车企搭建清晰合规法律框架,也能为企业可持续技术研发投入提供稳定保障。该法规需在2026年夏季前完成及时采纳落地,确保行业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适配欧7标准自2026年11月起针对新款车型正式实施的要求,避免市场秩序受冲击,保障企业平稳完成合规转型。
鉴于本次法规需对标国际标准,且采纳周期紧张,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期缩短至30天。
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来源:cacs.mofco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