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拟修订《食品微生物限量表》与《食品微生物检测参考方法表》并发布新的指导文件

日期:2026-06-29

加拿大卫生部对食品微生物限量开展全面审查。本次审查综合考量现行科学依据、监测与流行病学数据、风险评估报告、前期定向咨询结论、《食品药品法规》B篇现代化修订工作期间收集的公众意见,并完成国际标准对标分析。拟定的各项限值兼顾行业实操能力,具备落地可行性。

一、更新内容概括

基于本次审查结论,加拿大卫生部拟实施两项工作:

1、更新《食品微生物限量表》中具有法规约束力的微生物限值(即微生物强制标准),并更新《食品微生物检测参考方法表》;

2、发布新的指导文件,收录部分修订后的非强制性微生物管控指标(即微生物指导限值),该类指标现收录于2008年健康产品与食品司(HPFB)《食品微生物安全标准与指南——解读概要》。

二、实施阶段

本次修订分两个阶段落地实施:

第一阶段覆盖品类限值:巧克力制品,可可制品,乳粉类产品,婴幼儿谷物辅食,坚果及坚果制品、食用籽类及其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预包装食用冰,预包装饮用水,香辛料与干制芳香草本。

第二阶段覆盖品类限值:生鲜及加工乳制品,鱼、贝类及其制品,果蔬产品,畜禽肉及肉制品,加工蛋制品。

每一阶段均配套更新《食品微生物参考方法表》,确保每一项微生物限量均匹配对应的官方标准检测方法。

本次提案公告及公众咨询仅针对第一阶段限值,包含两份限量表格修订方案及全新指导文件相关调整内容。

卫生部本次审查结论支持表1、表2、表3所列全部修订提案。

三、更新具体内容

1.更新了《食品微生物限量表》,内容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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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n:同一批次抽取样品份数

c:允许检出阳性的最大样品数(本表全部为 0,即任意一份检出即判定产品不合格)

m:微生物合格限量

M:次级限量,超过该值直接判定不合格;本表无分级限量,标注 n/a(not applicable,不适用)

MPN:Most Probable Number,最大可能数,微生物定量检测计数方法

2.更新了《食品微生物参考方法表》,内容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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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更新了《食品微生物指南》,内容见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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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注*:ACC:需氧菌落总数(Aerobic colony count)

脚注a:代表数值低于方法检出下限。

脚注b:本套微生物指导限值不适用于复合配料蛋白粉等产品(含鸡蛋、白砂糖、增稠剂等多种配料)。

脚注c:允许最多2份样品检出阳性(c=2)。本标准默认产品基质均一,若存在重度污染,阳性样品数量会超过2份。检出1~2份肠杆菌科阳性,提示企业生产过程管控存在失控趋势;检出3份及以上阳性,则判定生产过程已失控(参考CAC标准 CXC 66-2008)。

脚注d:本限值仅适用于密封包装天然矿泉水、泉水。

脚注e:过程控制指示菌。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代表水源或灌装环节存在污染(参考CAC标准CXC 33-1985(2011修订版))。

四、企业出口合规性影响分析

此次修订对进出口食品企业合规影响主要在以下三方面:

1.输加食品需同步适配更新后的致病菌强制限量,尤其即食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

2.实验室检测需采用新版官方参考方法,原旧版检测数据后续将不被加拿大监管采信;

3.企业可参照新发布微生物指南建立车间卫生过程监控体系,降低产品抽检不合格风险。

企业若对本次WTO 通报内容存在异议、存有顾虑或认为相关条款存在不合理之处,均可与我中心取得联系。我中心将依托 WTO/TBT 专业工作职能,协助企业梳理诉求、规范提交评议意见,依规向 WTO 开展通报评议工作,全力推动目标成员方调整、修订不合理的通报条款,维护我国出口企业合法贸易权益。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25日。

来源:标准国际化暨成都技术性贸易措施

来源:cacs.mofco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