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9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委员会实施条例 (EU) 2026/1832,完成苯甲酸作为动物营养添加剂的十年授权续批,统一整合此前四部旧法规要求,授权有效期至2036年8月18日,新规发布20天后正式生效。
苯甲酸归类为其他动物营养添加剂,适用于断奶仔猪、育肥猪、母猪及小众猪种。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评估确认合规添加下对生猪、肉制品消费者及环境安全;但该物质会刺激皮肤、眼睛与呼吸道,生产操作人员需配套防护用具。法规明确苯甲酸纯度不低于99.9%,杂质邻苯二甲酸、联苯含量设限,同时严禁与其他苯甲酸、苯甲酸盐类原料复配使用。
各生猪品类统一添加限值(以12%水分全价饲料计):
| 养殖猪类别 | 添加范围(mg/kg) |
| 断奶仔猪 | 5000(固定剂量) |
| 育肥猪 | 3000–10000 |
| 母猪、小众种猪 | 5000–10000 |
法规同步废止 (EU) 2016/900、(EU) 2018/983、(EU) 2018/1550、(EU) 2020/1031 四部旧实施条例,并设置分层过渡期缓冲企业库存:一是含苯甲酸预混料,2027年2月18日前按旧规生产产品可流通至库存清零;二是食用生猪配套全价饲料,过渡期至2027年8月18日。
国内猪饲料、饲料添加剂出口厂商需更新产品配方与检测标准,严格控制苯甲酸添加量,留存 HPLC-UV 检测原始记录;配方禁止搭配其他苯甲酸盐原料,产品标签标注储存、热稳定要求。过渡期内逐步清库,尽快完成产品合规升级,规避欧盟口岸抽检不合格、货物扣留风险。
来源:欧盟官方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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