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拟修订针对猪牛羊等家养有蹄类动物肉类冷冻环节完善食品安全规则

日期:2026-09-21

2026年9月7日,欧盟委员会网站发布文件,拟修订 (EC) No 853/2004 附件 III,针对牛、猪、羊等家养有蹄类动物肉类冷冻环节完善食品安全规则。

依据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风险评估,针对屠宰后冷却、存放、冷冻、解冻过程中沙门氏菌、李斯特菌等致病菌增殖风险,明确屠宰后至冷冻的允许间隔、肉中心温度≤-18℃冷冻要求;补充场外紧急屠宰肉类的冷冻、兽医核验与文件记录要求,补齐原有法规漏洞,统一各成员国执行标准,降低微生物安全风险。

分析提醒:

此次法规修订旨在通过统一和明确肉类冷冻标准,进一步降低微生物污染风险,保障欧盟市场的食品安全。对于向欧盟出口相关肉类的企业而言,需密切关注法规的最终修订内容,特别是关于屠宰后冷冻时限、中心温度控制以及紧急屠宰肉类的文件记录等具体要求,及时调整生产和冷链物流管理流程,确保产品持续符合欧盟标准,避免贸易受阻。

更多详情参加:

https://ec.europa.eu/info/law/better-regulation/have-your-say/initiatives/17576-Meat-production-freezing-of-meat-from-domestic-ungulates_en

来源:cacs.mofco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