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继续对涉华热轧板卷征收反倾销税

日期:202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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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日,印尼财政部发布第PMK103号公告,继续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印度、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中国台湾地区和泰国的宽度不小于600毫米的非合金铁或钢热轧板卷(印尼语:CANAI LANTAIAN DARI BESI ATAU BAJA BUKAN PADUAN)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大陆税率维持020%不变(税率详见附表),措施自2025115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至2030114日。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7208.10.007208.25.007208.26.007208.27.117208.27.197208.27.917208.27.997208.36.007208.37.007208.38.007208.39.107208.39.207208.39.307208.39.407208.39.90ex7208.90.10ex7208.90.20ex7208.9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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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628日,印度尼西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印度、俄罗斯、中国台湾地区和泰国的热轧板卷启动反倾销调查。2008228日,印尼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1244日,印度尼西亚对中国大陆、印度、俄罗斯、中国台湾地区、泰国的热轧板卷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对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的热轧板卷启动反倾销调查。20131127日,印尼财政部发布第169/PMK.011/2013号公告,决定对中国大陆、印度、俄罗斯、中国台湾地区、泰国、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的热轧板卷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大陆税率为020%20171221日,印尼对中国大陆、印度、俄罗斯、中国台湾地区、泰国涉案产品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对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涉案产品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949日,印度尼西亚财政部发布第25/PMK.010/2019号公告,决定继续对中国大陆、印度、俄罗斯和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中国台湾地区和泰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中国大陆维持020%反倾销税不变。202326日,印度尼西亚对上述7个国家/地区涉案产品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4119日,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对上述7个国家/地区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继续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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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印度尼西亚对涉华热轧板卷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征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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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自:印度尼西亚财政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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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璐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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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广霞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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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https://jdih.kemenkeu.go.id/dok/pmk-103-tahun-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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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jdih.kemenkeu.go.id/api/download/9745cbda-dc5c-4604-9cfd-63a080a59339/2024pmkeuangan1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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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cacs.mofco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