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发布在食源性疾病爆发的流行病学调查框架内收集和传输分子分析数据的实施条例

日期:2025-02-07

2025年2月3日,据欧盟官方公报消息,1月31日,根据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指令2003/99/EC,欧盟委员会发布实施条例(EU)2025/179《在食源性疾病爆发的流行病学调查框架内收集和传输分子分析数据的实施条例》。主要内容为:

(1)与食源性疾病暴发有关的食源性致病菌分离物的采集和全基因组测序(WGS)。(a)根据第2003/99/EC号指令第8条负责调查食源性疫情的主管当局应在不无故拖延的情况下收集肠炎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空肠弯曲菌和大肠弯曲菌的分离物,如果这些病原体与或怀疑与食源性疫情有关、根据现有的分析或流行病学信息,在该主管当局的成员国或另一成员国,它们来自在食源性疾病暴发调查期间从可疑食品、动物、饲料或相关环境中提取的样品。(b)主管当局应在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条例(EU)2017/625第37条所述的官方实验室,对本条第1款所述收集的分离物的每个血清型、生物型或分子型至少一个分离物进行WGS检测,该实验室应根据ISO17025获得该方法的认可。(c)如果有的话,食品和饲料企业经营者应根据主管当局的要求,在与疫情有关或疑似与疫情有关的情况下,向主管当局提交第1款所述病原体的分离物和WGS的相关结果,以及第2(2)条所述的相关数据;

(2)WGS调查成果的传递。包括:(a)第1条所述主管当局应将对第1(1)条所述肠炎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菌、大肠埃希氏菌、空肠弯曲菌和大肠弯曲菌分离物进行的WGS结果转交管理局,不得无故拖延。(b)第1款所述数据应附有以下相关数据:产生该序列的分离物基因组序列的唯一参考号;分离出病原体的样本的唯一参考编号;病原体的种类;分离物来自的食物、动物种类、饲料或环境的描述;采样日期;采样的成员国;如果在食品和饲料快速警报系统(RASFF)中发出通知,与该分离物相关的通知的参考资料;在国家一级调查的食源性疫情的唯一参考编号;

(3)该条例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后第20日生效。该条例自2026年8月23日起适用。本条例具有全面约束力,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

来源: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

来源:cacs.mofco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