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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1日,印度尼西亚财政部发布2025年第PMK21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大陆、泰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厚度不超过0.25毫米的聚酰胺薄膜(Nylon Film)征收反倾销税(见附表),其中,中国大陆税额为1,254~11,493印尼盾/千克。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ex3920.92.10和ex3920.92.99。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后生效,有效期为四年。
","2023年3月28日,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大陆、泰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聚酰胺薄膜启动反倾销调查。
","附表:印尼对涉华聚酰胺薄膜反倾销原审终裁征税表
","(编译自:印度尼西亚财政部官网)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s://jdih.kemenkeu.go.id/api/download/44d0fed1-c10f-4aed-b783-5e20794f3f02/2025pmkeuangan021.pdf
","来源:cacs.mofco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