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3 5 ,欧盟委员会发布《欧洲汽车工业行动计划》,提出五大战略支柱与数十项具体措施,以推动欧洲汽车业向零排放、数字化和自动化方向转型,巩固全球竞争力。计划总投资超 50 亿欧元,涵盖研发、基础设施和供应链韧性建设,目标到 2030 年实现电池价值链 50% 以上欧洲附加值。

一、创新与数字化

1、推动自动驾驶与拓展单一市场

建立测试平台:欧盟在自动驾驶车辆的道路测试和商业运营条件方面,相较于美国和中国处于劣势。为加快自动驾驶汽车的市场准备和商业化进程,欧盟委员会将与成员国合作,迅速建立至少三个大规模跨境测试平台、相关监管沙盒以及欧洲自动驾驶走廊,部分中型城市也可能参与其中。这些测试平台将用于大规模试点部署客运和货运自动驾驶车辆,委员会还将评估自动驾驶汽车与基础设施通信后融入交通系统的潜力。

完善监管框架:当前,欧盟在互联和自动驾驶出行方面的监管环境较为分散,仅有少数成员国允许自动驾驶汽车上路,阻碍了自动驾驶单一市场的发展。欧盟委员会将优先完善自动驾驶汽车的监管框架,2025 年批准无限系列自动泊车系统车辆,2026 年增加更多应用场景(如枢纽到枢纽的货运运输)并确保其安全性。同时,委员会将制定更完善的规则,支持自动驾驶系统(ADS)和先进驾驶员辅助系统(ADAS)在公共道路上的预部署测试,并在 2026 年初提出统一的准入审批程序,以便利在欧盟范围内的道路测试。

2、助力未来互联和自动驾驶汽车发展

成立产业联盟:芯片、软件和人工智能是未来互联和自动驾驶汽车的核心要素。尽管欧洲汽车制造商和供应商在全球汽车研发投资中占比 45%,但在这些领域面临来自欧洲以外科技公司和新兴 “数字原生” 汽车企业的挑战。为避免对海外产生新的依赖,欧盟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立即启动欧洲互联和自动驾驶汽车联盟。该联盟将汇聚众多欧洲汽车相关利益方,包括中小企业,聚焦于共同架构元素、共享硬件和软件模块及其标准化,开展多项关键活动,如开发软件平台、车载计算架构、创新人工智能解决方案,创建分布式试点设施,以及制定自动驾驶系统组件的技术路线图。

3、支持技术研发:欧盟通过地平线欧洲伙伴关系 BATT4EU 大力推动电池创新,在 2025 - 2027 年,将为下一代电池的研发及整个欧盟价值链(包括回收利用)提供约 3.5 亿欧元的专项资金,这是地平线欧洲计划为汽车领域提供的 10 亿欧元资金的一部分。此外,欧盟委员会将与欧洲投资银行集团和私人投资者合作,部署 TechEU 投资计划,支持汽车行业在未来战略技术、数字化、人工智能应用、先进制造和供应链能力等方面的研发投资,推动相关技术的扩大应用,例如助力电池技术供应链的建设。

4、加强网络安全保障:连接和自动驾驶汽车的硬件和软件组件存在重要安全隐患。欧盟委员会将依据 NIS2 指令,对连接汽车的网络安全风险评估采取后续行动,必要时在机动车监管框架中制定具体措施,并探索构建欧洲关键组件产业价值链。同时,委员会将与国际伙伴(特别是 G7)对话,就连接汽车的网络安全风险和潜在缓解措施达成共识,制定经济安全标准,以应对供应链风险,如过度依赖、武器化、产能过剩、技术风险、网络安全或安全风险等,在保障安全的同时,避免阻碍创新和商业化进程。

规范车辆数据访问:连接和数字车辆可通过车辆数据创造新的收入来源和经济价值。《数据法》和《可再生能源指令》在一定程度上解锁了数据访问的潜力,但鉴于连接机动车的特殊性和新业务机会,欧盟委员会将采取适当措施,充分发挥汽车生态系统从连接车辆数据中获取的优势,包括应用《数据法》和发布车载数据指南。委员会将根据《数据法》的实施效果,考虑进一步行动,如提出关于车载数据访问的立法提案,以及评估建立欧洲汽车数据平台的可能性,并在这一过程中充分考虑网络安全因素,包括远程数据访问的安全性。此外,委员会还在评估现行欧盟汽车售后市场垂直协议竞争框架(《机动车集体豁免条例》)是否适应数字化发展的需求。

二、清洁出行革命

1、调整排放政策标准:道路运输的温室气体排放约占欧盟总排放量的四分之一,为实现 2050 年气候中和,运输排放需在该时间节点前降低 90%。欧盟现行的新车、货车和重型车辆二氧化碳排放标准,为制造商设定了逐步提高的减排目标,为产业链投资者提供了长期确定性和可预测性。但目前零排放汽车的市场表现不及预期,如 2023 - 2024 年欧盟电池电动汽车销量微降,市场份额下滑,2025 年乘用车排放目标的达成存在风险。为此,欧盟委员会将通过有针对性地修订汽车和货车二氧化碳排放性能标准,允许 2025 - 2027 年期间,车企以部分年份的超额完成量弥补其他年份的超标,以此保障企业投资能力,同时维持 2025 年目标的整体雄心,并呼吁立法者尽快就该修订达成共识。此外,委员会还将加速推进对相关法规的审查,审查将基于事实分析,综合考虑技术发展以及向零排放出行转型的经济可行性和社会公平性。

2、刺激零排放汽车市场需求

支持低收入群体购车:2025 年第一季度,欧盟委员会将发布关于交通贫困的建议,鼓励成员国实施针对新的和二手零排放车辆的社会租赁计划,将弱势群体作为目标对象,以此促进经济实惠的清洁出行,直接推动零排放汽车的销售。该建议与同一天发布的社会气候计划指南相呼应,后者也涵盖了此类针对弱势群体的零排放车辆租赁计划。

推动企业车队转型:企业车队在欧洲汽车市场占比重大,车辆采购量约占欧盟汽车注册量的 60%。欧盟委员会已着手制定企业车队脱碳的立法提案,旨在支持企业购买零排放车辆,同时避免给中小企业带来过多负担,并充分考虑可持续性和弹性等标准。为快速推动这一进程,委员会在发布本行动计划的同时,还发布了关于企业车队脱碳的通信,为国家、地区和市政当局提供可立即采取的行动建议,以加速零排放车辆在企业车队中的普及。此外,委员会还将在企业车队相关工作中,研究加速欧洲零排放卡车应用的措施。

促进重型车辆零排放转型:短期内,委员会将修订 Eurovignette 指令,把零排放重型车辆完全免除道路收费的截止日期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以后。通过快速完成机构间谈判并通过修订的《重量和尺寸指令》,可确保零排放卡车与柴油卡车在有效载荷上相当,还将提出多项措施,通过优惠的道路收费政策激励对高效拖车的投资。另外,委员会将支持在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框架下制定法规,统一改装电动动力总成的传统重型车辆(尤其是公交车)的类型认证,同时探索支持欧洲产清洁公交车应用的行动,如为地方市政当局提供车队和车库转换支持、优化需求聚合或摊销规则等。

协调各国补贴政策:目前,各成员国对零排放汽车的补贴政策差异较大,缺乏协调,且政策变动频繁,影响了消费者、企业和投资者的信心。欧盟委员会将立即与成员国合作,交流补贴政策的最佳实践和经验教训,确定一套经济高效、财政可持续且适配不同市场成熟度的补贴方案工具包,并探讨欧盟层面补贴方案的可行性,相关讨论结果将纳入委员会的建议中,该建议还将明确成员国可用于支持此类补贴的欧盟资金来源。

3、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落实现有法规:充电基础设施的普及是零排放汽车推广的前提,欧盟委员会将通过技术支持工具,为成员国实施《替代燃料基础设施法规》(AFIR)和《建筑能源性能指令》(EPBD)提供有针对性的技术援助。2025 - 2026 年,替代燃料基础设施基金(AFIF)将提供 5.7 亿欧元,支持替代燃料基础设施项目,重点关注重型车辆。2025 年,委员会还将在可持续交通投资计划中提出更多行动建议,以消除充电基础设施融资的障碍。

解决并网难题:电网连接延迟是阻碍充电基础设施部署的主要瓶颈,尤其是大型公共充电园区和重型车辆所需的高功率充电器。欧盟委员会将借鉴成员国的最佳实践,发布关于缩短充电点并网等待时间和优先处理的指南及建议,建议成员国在审批程序中假定充电站及其相关设施符合公共利益,并评估该假定是否应成为强制性要求。2025 年夏季,委员会将发布指导原则,明确电网项目预期投资的条件,使电网规划能够提前考虑充电基础设施的未来需求。此外,成员国应将与欧洲清洁运输走廊倡议相关的电网区域视为类似可再生能源项目基础设施的加速区域,委员会将就此发布进一步建议。

建设商用车充电设施:重型车辆在 depot(仓库、车场等)和主要公路走廊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至关重要。欧盟委员会将与成员国共同开展欧洲清洁运输走廊倡议,快速推进在 TEN - T 关键物流走廊、相关城市节点和多式联运货运码头部署重型车辆充电枢纽,并将其作为关键基础设施。该倡议将利用竞争力协调工具,简化审批流程,吸引融资降低投资风险,并与《可再生能源指令》中特定电网优先区域的规定相衔接,目标是在 2025 年取得初步成效。委员会还将探索加快重型车辆充电站非电网审批的方法,如调整分区法规,并确定为 depot 和公共充电点运营商安装本地电储能提供何种支持(如融资或技术援助)。

推动智能双向充电:随着可再生能源发展和终端用电电气化程度提高,对灵活性的需求大幅增加,智能双向充电有助于减轻电网负担,实现电动汽车与电力系统的高效融合,降低用户用电成本。成员国应依据《电力市场设计指令》,建立有利于智能双向充电的框架,确保配电系统运营商提供公平的网络收费,避免对电动汽车电池储能的双重征税,还可通过适当的电价政策推动双向充电商业模式发展。欧盟委员会将促进成员国之间的最佳实践交流,并在 2026 年第一季度发布新的需求响应网络代码,确保双向充电等各类灵活性服务能够充分参与市场。此外,委员会将在车辆类型认证中评估电动汽车对智能双向充电的准备情况,并设立 V2G(车辆到电网)试点监管沙盒,在大规模部署前解决监管、技术和市场方面的挑战。

4、增强消费者信任与设施可用性

加强信息披露:2026 年,欧盟委员会将在 2025 年上半年发布的评估结果基础上,审查《汽车标签指令》,通过在标签中纳入车辆关键材料碳含量等信息,帮助消费者做出更可持续的选择,推动零排放车辆的推广。

保障电池相关权益:二手零排放汽车消费者对电池健康状况和可维修性存在担忧。为增强消费者对电池电动汽车的信心,委员会将评估电池可维修性的广泛问题,并采取监管措施,确保在电池护照中提供电池健康信息,以及获取电池维修和维护信息。

提升充电设施透明度:目前,消费者难以透明地比较充电价格和获取充电设施的完整信息。《替代燃料基础设施法规》已要求充电点运营商免费交换所有相关数据,2026 年对该法规进行审查时,委员会将考虑进一步加强公共充电点价格透明度的措施,同时考虑相关市场发展情况。

三、供应链韧性与竞争力

1、电池制造支持 ——“电池助推器计划

资金支持:为实现本土电池及组件的短期成本竞争力,欧盟推出 “电池助推器” 计划。创新基金已宣布为电动汽车电池制造提供高达 30 亿欧元资金,2024 年 12 月 3 日启动了首批 10 亿欧元的申请。此外,InvestEU 从创新基金中额外提供 2 亿欧元,支持欧洲电池制造价值链上的创新项目,2025 - 2027 年期间,欧盟委员会还将从创新基金中筹集 18 亿欧元,用于支持在欧盟制造电池的企业,并探索为欧洲生产线扩产提供融资的可能性。

政策扶持:欧盟委员会考虑对在欧盟制造电池的企业提供直接生产支持,且这种支持可与国家援助相结合。为此,委员会正在制定新的清洁工业国家援助框架,简化国家援助规则,以确保欧洲拥有足够的清洁技术设备(包括电池及其关键组件)制造能力,目前该框架草案正在征求成员国和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对于海外企业,若与欧洲公司建立合作伙伴关系,能确保技能、技术等共享并为欧盟创造足够附加值,也可获得支持。在设立资金工具时,会考虑弹性要求等非价格标准。

法规约束:未来立法,如《工业脱碳加速器法案》和《循环经济法案》,将明确在欧盟销售的电动汽车中电池及组件的欧洲含量要求,这些要求会根据国内生产能力的逐步提升而制定。新的国家援助框架还将为成员国提供更多激励私人投资的方式,如通过降低投资风险,成员国也可采用加速折旧(包括立即费用化)等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购置向净零经济转型所需的清洁技术设备。

其他举措:欧盟委员会将探索更多支持欧洲电池制造关键扩产期的实际方法,如应要求提供符合欧盟竞争规则的电池行业企业紧密合作的指导。评估标准化干预(尤其是电池设计方面)对欧洲电池生态系统实现规模经济的益处,并尽快明确电池碳足迹的简单计算方法。

2、电池原材料与精炼保障

战略项目推动:依据《关键原材料法案》,欧盟委员会在 2025 年 3 月列出涵盖电池原材料全价值链生产的战略项目清单。这些项目将享受简化的审批程序,更易获得融资和签订承购协议。同时,通过与从智利到刚果民主共和国的 14 个原材料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支持关键原材料价值链上的联合投资。2025 年,委员会还将在整合部分关键原材料供需的平台上启动首次招标,以提高关键原材料的供应和市场透明度。

设立原材料中心:在《清洁工业协议》中,欧盟委员会宣布 2026 年将启动关键原材料中心,进一步整合供需。同时,欧盟委员会积极推动私营部门对上游价值链的联合投资,降低参与汽车企业获取原材料的风险和成本。

优化审批与支持:欧盟鼓励成员国和地区当局对电池原材料供应链上的所有国内项目都采用简化审批程序,扩大简化审批程序的应用范围。此外,委员会还将研究为国内电池材料精炼和加工企业(如碳酸锂下游企业)提供更多支持的可行性,并动员公共金融机构为电池材料供应链上的承购协议及其他长期合同提供担保,降低风险。

3、提升汽车供应链循环性

加强回收体系建设:向循环经济转型对减少汽车供应链对原材料的依赖、增强战略自主性和弹性至关重要,《电池法规》为此提供了框架。但欧洲全面回收价值链的商业案例仍需强化,需要在预处理和后处理回收能力方面加大投资,开发更先进的回收技术,并确保回收原料(如废旧电池和高质量金属废料)的供应。为此,欧盟委员会将研究为报废车辆和电池回收设施提供融资支持。

促进产业合作:欧盟委员会将依据欧盟竞争规则,探索进一步促进原材料回收行业合作的行动,并尽快开展实情调查,收集市场参与者的意见。

规范废物管理:为保护环境免受危险废物的危害,欧盟委员会与本行动计划同时发布一项决定,依据《废物框架指令》,明确将 “黑物质”(一种电池回收过程中的产物)归类为危险废物。这将加强对 “黑物质” 运输的管控,禁止其出口到非经合组织国家,增加欧盟内部 “黑物质” 的供应,推动电池回收利用。此外,还将考虑采取更多措施,便利欧盟内部 “黑物质” 运输,进一步限制其出口。

完善法规推动:尽快完成《报废车辆法规》的共同决策过程,将刺激汽车行业的循环经济发展,提高二次材料和经济实惠的二手备件的供应。

4、促进欧洲汽车零部件生产:为推动欧洲关键汽车零部件的生产,欧盟规定,任何惠及汽车产业的公共支持都将以《工业脱碳加速器法案》于 2025 年第四季度提出的弹性和可持续性标准为条件。欧盟委员会还将评估这些标准能否应用于私人采购。鉴于国防部门对汽车零部件的需求不断增加,稳定可靠的关键零部件供应至关重要,提高欧洲汽车零部件产量有助于降低潜在的安全风险,保障关键系统的完整性。从经济安全角度出发,这对电动动力总成部件以及互联和自动驾驶汽车的其他关键部件也非常重要。

四、技能与社会转型

1、就业监测与分析:全球经济变化、经济冲击以及地缘政治风险影响了欧盟汽车行业就业,未来几年预计还会有更多岗位流失。欧盟委员会将建立欧洲公平转型观察站,收集和整理相关数据,预测欧洲汽车产业价值链、各行业及地区的就业趋势。结合劳动力人口结构数据,精准定位未来就业变动的 “热点区域”,为前瞻性干预措施提供依据,提前规划应对策略。

2、完善支持工人的政策法规

优化欧洲全球化调整基金(EGF:2025 年春季,欧盟委员会计划对 EGF 法规进行有针对性的修订,使其在支持受产业转型影响的工人方面更迅速、覆盖范围更广。扩大 EGF 的适用范围,帮助处于重组过程中的企业保护员工免受失业风险,促进资金更早投入使用,为面临失业风险的工人提供更及时的支持。

挖掘欧洲社会基金 +ESF+)潜力:委员会将积极与社会伙伴和成员国合作,提高各方对 ESF + 在支持汽车行业工人方面作用的认识,充分利用该基金提供的机会。在 ESF + 中期审查时,推动成员国为汽车行业重新规划更多资金,甚至考虑对 ESF + 法规进行调整,为汽车行业工人提供更充足的资金支持,帮助他们在汽车行业内或其他领域寻找工作机会并进行技能再培训。

3、推动技能提升与发展

制定优质就业路线图:委员会将与社会伙伴协商,制定优质就业路线图,并于年底发布。该路线图将为改善汽车行业就业质量提供指导,促进就业市场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使工人在产业转型过程中获得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和工作待遇。

强化行业技能框架与资金支持:依据 “技能联盟” 框架,强化战略产业(包括汽车产业)的行业技能倡议。2026 年,通过伊拉斯谟 + 计划为相关大规模技能伙伴关系(如汽车大规模技能伙伴关系)提供高达 9000 万欧元的专项资助,支持汽车行业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员工技能水平,以满足产业创新和数字化转型对高素质劳动力的需求,缓解当前汽车行业技能短缺和不匹配的问题。

五、公平竞争环境

1、展市场与保障经济安全

推进贸易协定与合作:欧盟委员会积极推进自由贸易协定(FTAs)和互利的国际伙伴关系,为欧洲汽车产业争取更多关键材料的市场准入和采购机会。评估贸易协定中与汽车相关条款的有效性,必要时与贸易伙伴基于国际标准推动监管趋同。通过互认协议、关键原材料战略伙伴关系或清洁贸易和投资伙伴关系等多种形式,为汽车产业提供支持。此外,继续推动全球层面(UNECE)和双边贸易协定中车辆技术法规的协调统一,减少贸易壁垒,促进汽车产品的全球流通。

加强原材料供应保障:在全球资源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欧盟致力于通过各种合作形式确保电池矿物等关键原材料的稳定供应。与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加强在原材料开采、加工和供应环节的合作,降低原材料供应风险,提高欧洲汽车产业供应链的稳定性和韧性。

2、确保公平竞争

优化原产地规则:优惠原产地规则对产品在贸易协定和自主优惠制度中享受关税优惠至关重要。欧盟委员会与产业界和成员国共同探讨该规则的应用方式,确保其有利于欧盟汽车产业的长期竞争力。针对电动汽车生态系统,研究制定特定的贸易防御措施原产地规则,防止不公平竞争行为,避免相关企业通过在第三国设厂规避贸易限制,保护欧盟汽车产业的利益。

强化贸易防御工具:针对中国电动汽车进口的不公平贸易行为,欧盟已实施反补贴关税。若发现规避行为影响措施有效性,将开展反规避调查。同时,依据贸易防御工具和《外国补贴条例》,对供应链上游(如电池和零部件领域)的不公平行为进行调查,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保障欧盟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

3、规范外资提升竞争力:欧盟委员会与成员国和产业界合作,制定汽车行业外国投资条件,确保外资为欧盟产业带来技术提升、经济韧性增强和高质量就业机会。例如,在电池供应链等重点领域,要求外资满足合资企业、高级管理、技术许可、关键投入供应等条件,推动外资与本土产业深度融合,促进技术和知识的转移,提升欧盟汽车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在涉及公共融资时,严格监管外资使用,确保其在欧洲创造附加值,缩小生产技术和专业知识差距,推动本土供应链发展。

4、简化监管流程

制定简化方案:现行监管框架虽有一定作用,但可能给汽车产业(尤其是供应链和售后市场的中小企业)带来过重负担。欧盟委员会与利益相关者协商,制定汽车行业监管简化方案,增强不同监管要求之间的协调性和一致性,减少企业合规成本,提高企业运营效率。

评估法规效果:2026 年对机动车审批和市场监管法规(即类型认证立法)进行评估,重点关注法规的简化潜力。通过评估,发现并解决法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优化监管流程,确保法规既能保障公共政策目标的实现,又不会对企业造成不必要的阻碍,营造有利于汽车产业创新和发展的监管环境。

加强执法监督:欧盟委员会与成员国合作,强化机动车监管框架的执行力度,确保法规全面有效实施,防止出现规避欧盟规则的行为。针对个别车辆审批计划等可能存在的监管漏洞,及时进行完善,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欧盟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