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4日,欧盟委员会批准一项授权法规,修订欧盟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法规(EU) 2019/1021附录I中有关全氟辛基磺酸(PFOS)、其盐类和PFOS相关化合物的限值。该授权法规将发布于欧盟《官方公报》(OJEU)上。
全氟辛基磺酸(PFOS)、其盐类和PFOS相关化合物的含量限值修改如下:
原限值 | 新限值 |
全氟辛基磺酸(PFOS)、其盐类和PFOS相关化合物(总和): | 全氟辛基磺酸(PFOS)、其盐类: |
新限值将从2025年12月3日起执行。
注释:附录I:《禁止用于制造、投放市场和使用的物质》
转载链接:http://www.tbt.org.cn/warningDetail.html?id=YzlRgJ6xeWCVwY1WCXEGW2begR2wr4vxzLtMuy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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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www.gdtbt.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