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经济联盟拟统一兽医证书格式

日期:2025-04-28

2025年4月23日,欧亚经济联盟法律门户网站消息,欧亚经济委员会于2025年4月22日通过第38号莫斯科决议《关于统-兽医证书格式》,其中加工制品兽医证书主要内容包括:

  1. 证书类型及适用范围:适用于肉制品(分割肉、香肠等)乳.制品(奶粉、奶酪等)及蛋类加工品,要求生产过程追溯原料批次号并与动物来源证书关联,同时提供加工设备消毒记录及消毒剂MSDS文件;实验室检测需包含沙门氏首月性报告(检测限值≤0.03CFU/g)和符合(EU)37/2010标准的抗生素残留检测;冷链运输中冷冻产品漏度须≤-18℃(需实时温度记录仪数据),冷藏产品维持0-4℃恒温;
  2. 证书技术规范:要求证书使用A4纸张(210×297mm)印刷且含至少5级防仿(如水印、序列号),序列号编码规则为国家代码(如ARM-亚美尼亚、BY-白俄罗斯)加8位数字;须由兽医官员手写签名并加盖官方印章,副本需标注“复印件”字样,正本移交收货方;运输环节需附加装运前检验记录及全程温控数据;
  3. 检疫与检测技要求:加工成品微生物指标要求需氧菌总数≤10^4CFU/g、大肠杆菌不得检出(25g样本),化学残留需满足重金属(铅≤0.1mg/kg、镉≤0.05mg/kg)及有机磷类农药残留≤0.01mg/kg;
  4. 过渡期间规定:2025年7月1日前签发的旧版证书继续有效,日版空白证书库存可使至2026年12月31日,各成员国需在2025年第三季度完成电子证书系统升级,期间允许纸质与电子证书并行使用。

来源:cacs.mofco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