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3日,日本经济产业省根据《出口贸易管理令》(1949年第378号政令)附表2的规定,对《出口贸易管理令》附表2和附表7规定的货物进行部分修订。
新增9项附表2第21-3项所列货物。此外,出口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的原材料时,需根据《外汇及对外贸易法》获得经济产业大臣的批准。此次修订自2025年3月17日起实施。
来源:中国出口管制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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