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3日,据欧盟官方公报消息,5月1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条例(EU) 2025/877,修订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条例(EC)No 1223/2009《关于在化妆品中使用某些被归类为致癌、致突变或对生殖有毒的物质》。主要修订内容为:
1.条例(EC)No 1223/2009附件II和III根据本条例附件进行修订。附件II新增二苯基(2,4,6-三甲基苯甲酰基)氧化膦等21种;删除附件III中的第311条;
2.该条例自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后第20日起生效。该条例自2025年9月1日起适用。该条例具有全面约束力,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
来源:cacs.mofco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