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修订有关酮洛芬物质在动物源性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分类的规定

日期:2025-06-13

2025年6月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实施条例(EU)2025/1105,修订欧盟条例(EU)No 37/2010中有关酮洛芬物质(Ketoprofen)在动物源性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分类的规定。本条例在发布后第二十天生效。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EU)No 37/2010的附表1中,物质“酮洛芬”的条目被以下内容替换:

药理活性物质

标记残留物

动物物种

MRL

靶向组织

其他规定

(根据(EC)No 470/2009第14(7)条)

治疗分类

Ketoprofen

Ketoprofen

酮洛芬

所有反刍动物,猪,马科动物

50 μg/kg

20 μg/kg

20 μg/kg

50 μg/kg

20 μg/kg

肌肉

脂肪

肝脏

肾脏

牛奶

对于猪类,脂肪的最大残留限量(MRL)适用于“自然比例的皮肤和脂肪”。

无条目

Ketoprofen

酮洛芬

家禽

10 μg/kg

30 μg/kg

10 μg/kg

10 μg/kg

肌肉

自然比例的皮肤和脂肪

肝脏

肾脏

不得用于生产供人类食用的鸡蛋的动物。

无条目

来源:欧盟官方公报

来源:www.tbtguid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