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对涉华铁或非合金钢冷轧钢卷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日期:202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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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621日,马来西亚投资、贸易及工业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日本、韩国和越南的宽度大于等于1300毫米的冷轧钢卷(Cold Rolled Coils of Iron or Non-Alloy Steel)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中国和日本的涉案产品作出肯定性终裁,裁定对中国日本涉案产品继续征收为期5的反倾销税,分别如下:中国生产商/出口商鞍钢集团有限公司(Angang Steel Company Limited)为4.82%、马鞍山钢铁股份有效公司(Maanshan Iron and Steel Co., Ltd)为4.76%、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Shougang Jingtang United Iron & Steel Co., Ltd)为8.74%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为26.38%日本生产商/出口商为26.39%,该措施2025623起生效,至2030622终止;同时对韩国和越南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否定性终裁,裁定自2025623起终止对韩国和越南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并且终止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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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329日,马来西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日本、韩国和越南的宽度大于等于1300毫米的冷轧钢卷启动反倾销调查。20191226日,马来西亚国际贸易与工业部发布公告,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决定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分别为中国4.76%26.38%、日本26.39%、韩国03.84%、越南7.70%20.13%。该措施自20191225日生效,至20241224日终止。涉案产品的马来西亚协调关税税号东盟协调税则编码为7209.15.00.007209.16.90.007209.17.90.007209.18.99.007225.50.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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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日,马来西亚投资、贸易及工业部发布公告,应马来西亚国内生产企业Mycron Steel CRC Sdn. Bh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日本、韩国和越南的宽度大于等于1300毫米的冷轧钢卷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不包括镀锡黑钢板和用于汽车及翅片式变压器终端的冷轧钢卷。涉案产品的马来西亚协调关税税号东盟协调税则编码为7209.15.00 007209.16.90 007209.17.90 007209.18.99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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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自马来西亚投资、贸易及工业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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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广霞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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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璐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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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https://www.miti.gov.my/miti/resources/Media%20Release/Media_Release_FD_SR_CRC_Above_1300mm_21_June_20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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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miti.gov.my/miti/resources/Anti-Dumping%20and%20Countervailing%20Measure/Investigations/PUB_519_(20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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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cacs.mofco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