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开始限制微塑料使用第一步:安全数据表SDS与标签合规

日期:2025-06-16

2025年,世界环境日以“终结塑料污染(Beat Plastic Pollution)”为主题。这既是对全球塑料危机的深刻反思,也是面向企业与公众发起的绿色行动号召。

终结塑料污染

正如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在致辞中警示:“塑料污染正在扼杀我们的地球”。

其中,“看不见的”微塑料污染尤其需要警惕——研究表明,一个成年人每年可能摄入多达5.2万个微塑料颗粒。这些肉眼难以识别的微粒通过水、食物和空气进入人体,甚至被发现存在于胎盘、血管和大脑组织中。

塑料污染早已突破“海洋垃圾”的表象,演变为渗透人类生活、危害生态系统与公众健康的全球性危机。

微塑料的危害:小颗粒,大风险

所谓微塑料(Microplastics),是指粒径小于5mm的人造聚合物颗粒。

这些微粒可能是某些工业产品中有意添加的(如化妆品中的磨砂微珠、塑料母粒等),也可能是在塑料制品的使用和降解过程中产生的(如轮胎磨损、纺织纤维脱落等)。

研究表明,微塑料已广泛侵入海水、淡水、空气及土壤环境,甚至渗入人体血液、胎盘与母乳系统。这些微粒经由鱼类、贝类等生物摄入后,可通过食物链层层富集并最终传递至人体。

更严峻的是,微塑料表面易吸附有毒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及致病微生物,形成"污染载体+毒性增强剂"的复合污染模式,双重放大其对生态系统与人类健康的威胁。

全球行动:政策联动,步步为营

面对微塑料的生态与健康威胁,越来越多国家与地区加入了“塑战速决”的战役:

欧盟:欧盟已制定全面的微塑料限制法规(REACH修订案),自2023年10月17日起,禁止销售含有“故意添加微塑料”的物质和混合物。

美国:美国通过《微珠自由法案》(Microbead-Free Waters Act),禁止在洗护产品中添加微塑料微珠,并在州一级逐步推进更严格的地方立法。

日本:日本修订《海洋污染防止法》,要求产品标签必须标明塑料使用信息,并计划建立全国性微塑料监测数据库。

韩国:韩国提出2040年实现“无塑料污染”的国家愿景,推动济州岛打造绿色试点。

加拿大:加拿大将微珠列入有毒物质清单,禁止其在非处方化妆品、牙膏等产品中使用。

中国:中国已出台《限制一次性塑料制品污染的指导意见》,并持续推进微塑料检测研究和生态风险评估,为后续立法奠定基础。

这场由政策驱动的“塑战塑决”全球战役,已成为推动绿色制造和循环经济的时代共识,也是制造业企业亟需应对的挑战。

迈向微塑料管理“第一关”:标签与SDS的制作

在微塑料全周期监管体系中,原料制造商占据源头治理的核心节点。

欧盟REACH法规对微塑料的定义相对宽泛,不仅包括传统固体颗粒形式的塑料,还包括表面功能化的聚合物、胶体状颗粒、载体材料等。产品是否构成“微塑料”,需基于粒径、溶解性、生物降解性和组成结构等因素综合判定。

这要求塑料母粒等原料生产企业亟需构建双重防控体系——既要强化生产端工艺管控,更要完善全链路信息追溯机制。

根据REACH附件XVII规定,自2025年10月17日起,所有在欧盟市场销售含“故意添加微塑料”的原料和混合物的企业,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 产品安全数据表(SDS)更新:新增微塑料专项信息,包括成分描述、聚合物功能、释放途径及使用方式等。

  • 标签更新:包装、标签或说明书中需标注“微塑料”符合性声明,并提供环保处置指引。

2025年10月17日起,食品添加剂中含有合成聚合物微粒的供应商需要提供相关微粒的使用和处置说明;

2026年10月17日起,体外诊断设备中含有合成聚合物微粒的供应商需要提供相关微粒的使用和处置说明;

自2031年10月17日至2035年10月16日,相关化妆品中含有合成聚合物微粒的供应商应声明:“本产品含有微塑料。”(2031年10月17日前投放市场的产品无需提供该声明)

对于原料企业而言,这不仅是一次法规挑战,更是一次品牌责任的审视:是否具备足够的技术能力识别产品中的微塑料?是否能配合下游完成合规链路的闭环?

面对合规挑战:企业必须未雨绸缪

随着法规的逐步收紧,相关企业将面临以下挑战:

  • 微塑料成分识别与定性:如何确认配方中是否包含符合欧盟定义的微塑料;

  • SDS与标签更新:如何根据法规要求调整SDS内容和产品标签;

  • 信息披露与语言版本:如何确保合规信息覆盖全欧语言版本;

  • 降解性豁免申请:是否具备相关测试能力与证据链支持;

  • 供应链数据追踪:如何与原料方协同获取必要的技术资料。

上述挑战均需要专业、及时、合规性强的支撑服务。

转载链接:https://www.reach24h.com/chemical/industry-news/microplastics-sds-lab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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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www.gdtbt.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