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能源委员会发布《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指南》

日期:2025-06-24


马来西亚能源委员会(Suruhanjaya Tenaga)近期正式发布《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指南》(GP/ST/No. 54/2025),依据《1990年电力供应法令》(第447号法令)第50C条制定。新指南明确了充电设备技术标准、安装维护要求及责任主体,旨在推动电动汽车(EV)充电基础设施安全有序发展,助力马来西亚绿色交通转型。  

一、核心内容:四大充电模式与安全规范  

1. 充电模式分类  

   - 禁止使用模式1:直接连接电网的简易充电方式因安全风险被明确禁止。  

   - 允许模式:  

   - 模式2(家用便携充电):需配备集成控制保护装置(IC-CPD),最大电流32A,电压230V(单相)/400V(三相)。  

   - 模式3(公共交流充电):支持高功率充电(最高63A),需通过控制导频功能实现车桩通信。  

    - 模式4(直流快充):采用Combo CCS Type 2CHAdeMO接口,直接向车辆电池输送直流电,最高支持1000V/400A。  

2. 设备技术标准  

   - 接口规范:交流充电使用Type 2接口,直流充电采用Combo CCS Type 2CHAdeMO接口(符合IEC 62196标准)。  

   - 防护等级:户外设备需至少IP44防护,室内设备需IP41(依据IEC 60529)。  

   - 电路安全:充电桩需专用电路,电缆需铠装或穿管保护,并配置过流保护器(MCB/MCCB)和剩余电流装置(RCD,≤30mA)。  

3. 责任主体要求  

   - 制造商与进口商:需获得模式2/3的“批准证书”或模式4的“放行信”。  

   - 安装人员: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符合《1994年电力条例》资质要求。  

   - 运营商:需定期维护设备并保留记录,确保防逆流和防孤岛功能正常运行。  

二、实施意义与行业影响  

- 安全提升:通过标准化充电设备与安装流程,减少电气火灾、触电等风险。  

- 国际接轨:全面采纳IEC国际标准(如IEC 61851系列),与欧盟、东盟技术体系协同。  

- 市场规范:明确充电桩运营商(CPO)、设备供应商等各方责任,避免无序竞争。  

指南自发布日起生效,能源委员会将联合地方政府加强执法检查,违规者可能面临执照吊销或罚款。  

 


来源:www.tbtguid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