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6日,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宣布在2025年6月召开的会议上,成员国委员会(MSC)一致通过决议,将两种化学物质列为“高关注物质”(SVHC),并计划于本月内纳入候选清单。此外,第三种物质将在未经过委员会审议的情况下直接加入清单。
新增SVHC物质详情
当产品含有SVHC时,企业需履行以下责任:
1. 单独销售SVHC时,提供SDS给下游用户。
2. SVHC作为配置品中的一种物质,且该成分含量≥0.1%,需提供SDS。
3. SVHC在物品中质量百分比>0.1%,需在45天内免费提供详细信息给下游用户或消费者。
4. 单一SVHC在物品中质量百分比>0.1%,且年出口量>1吨,制造商或进口商需在6个月内向ECHA通报
5. 2021年1月5日起,含SVHC>0.1%需进行SCIP通报,符合欧盟WFD指令。
会议其他成果
· 通过两项化学品合规性审查决议:2-丙烯酸异辛酯EC NO. 249-707-8以及2-甲基-2-丙烯酸(2-乙基己基)酯EC NO. 211-708-6。
· 修订并审议通过一项成员国提出的测试提案:2,3-环氧丙基丙基三甲氧基硅烷EC NO. 219-784-2。
· 针对ECHA提交的授权清单物质建议,MSC已完成意见草案讨论,拟于夏季后启动书面表决程序正式通过。
提醒
SVHC物质通常包括CMR 1A/1B类物质、PBT类物质、vPvB类物质,以及有确凿证据表明具有同等危害的物质(例如内分泌干扰物)。这些物质常被视为欧盟REACH法规授权物质清单的潜在候选者。一旦某物质被列入SVHC清单,其最终被纳入授权清单的可能性将显著增加。
来源:瑞旭
来源:cacs.mofco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