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收紧双酚A(BPA)监管:食品接触材料要求与欧盟接轨

日期:2025-07-08

瑞士联邦食品安全和兽医办公室(FSVO)于2025年6月2日宣布,已发布RO 2025 395号修订案,进一步将该国对某些食品接触材料(FCM)和物品的监管要求与欧盟相关标准保持一致。

新措施已于2025年7月1日生效,旨在提升食品安全,并限制双酚 A(BPA)及其他有害双酚和双酚衍生物的使用

此次修订的核心在于对BPA及其衍生物的全面禁令,涵盖清漆、涂料和包装油墨等多种食品接触材料。新规明确禁止在这些材料的制造中使用BPA及其盐类,并禁止将含有BPA涂层或清漆的物品投放市场。

关键点包括:

严格限制BPA: 除少数特定例外情况外,BPA的使用被全面禁止。这些例外包括用于制造聚砜过滤膜组件,以及容量大于1000升的自支撑材料和物品上使用的液体环氧树脂。

超低检测限:对于允许的BPA用途,其迁移到食品中的量必须小于1微克/千克(< 1 μg/kg)。更值得注意的是,可萃取的BPA必须“未检出”(ND),检测限(DL)设定为1微克/千克 。

扩大有害双酚范围:新规将“有害双酚或有害双酚衍生物”定义为根据瑞士《化学产品条例》分类为致癌、致突变或生殖毒性(CMR) 1A 或 1B 类,或对人类健康有害的内分泌干扰物(ED HH)1 类的物质。这些有害物质在清漆和涂料中的使用也被严格禁止。

过渡期与欧盟同步:为确保行业平稳过渡,新规设立了与欧盟法规(EU Regulation 2024/3190相同的过渡期。在2025年7月1日前符合旧规的一次性食品接触材料和使用BPA制造的重复使用物品,可在2026年7月20日前进口、制造、贴标和投放市场。对于食品生产专业设备,该期限可延长至2028年1月20日,而根据旧规首次投放市场的重复使用物品,可在2029年1月20日前继续投放市场。

加强符合性声明(DoC): 附件14修订了清漆和涂层符合性声明的信息要求,强制披露用于制造食品接触材料或物品的所有双酚或双酚衍生物清单 。

新规将对食品接触材料的制造商、进口商和分销商产生深远影响,要求他们在制造工艺、材料采购和分析测试能力方面进行全面调整。瑞欧科技建议企业:应确保产品符合新的严格要求,以避免对瑞士的市场准入受限。

来源:瑞欧科技

来源:cacs.mofco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