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欧盟电暖器ERP能效法规将于7月生效
欧盟电暖气能效法规 (EU) 2024/1103法规将于2025年7月1日生效,涉及对象包括出口欧盟的电暖器产品,主要是更新取代原法规(EU) 2015/1188。
更新内容:
1.管控范围
●商用局部空间加热器的管控范围由原来的120 kW以下,扩大到300 kW以下;
●家用局部空间加热器能力范围保持不变;
●增加了独立控制器的要求;
●增加了毛巾架的要求;
●删除了辐射式局部空间电暖器的类别,合并到移动式或者固定式局部空间电暖器。
2.生态设计要求
2.1.季节空间加热效率ηs
备注:
计算方法与现行法规不同:计算公式,产品功能对应的计算因子,CC系数变更;增加了两个功能的计算因子:自学习功能和温控精度;如果宣称温控精度,需根据EN 15500-1测试验证。
2.2. 功能要求
●蓄热式局部空间电暖器应配备电子热量控制器,具有室内、室外温度反馈和风扇辅助热量输出功能;
●标称热输出小于等于60 W的毛巾架必须具备工作时间限制功能,最大预设时间不超过6小时;
●投放市场时不配备控制器的局部空间电暖器不得在无控制器的情况下提供热量输出。
2.3低功率模式
需提供关机模式或待机模式,或两者兼有。
2.4 其他
●增加了不带控制器出货的加热器,以及独立控制器的相关产品信息要求;
●相关零备件(售后维修)的相关要求:供应时长、备件清单、价格、购买流程、交货时间等;
●获取维修和保养信息;
●产品设计符合指令2012/19/EU的相关要求。
2、美国《有毒物质控制法案》下PFAS物质报告的提交再度延期
美国环保署(EPA)于2025年5月发布一项临时最终规则,将《有毒物质控制法案》(TSCA)下PFAS物质报告规则的数据提交期限再度延后。
此次调整旨在为相关数据收集软件的研发测试争取更多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通用提交期限:2026年4月13日-10月13日;
●小型企业延期:针对含PFAS物品的小型进口商,提交截止时间可延长至2027年4月13日。
此外,EPA正同步评估是否重新开启PFAS报告规则其他条款的公众意见征询程序。
PFAS报告背景
2023年10月,EPA正式颁布PFAS物质报告规则,要求2011-2022年间曾生产或进口PFAS物质或含有该物质产品的企业,需向EPA提交涉及制造、使用、产量、处置、暴露及环境健康影响等维度的数据信息。
数据提交窗口原计划应于2024年11月12日开启,但由于配套IT系统开发滞后及预算资源调配困难,EPA于2024年9月首次将实施期限延后至2025年7月11日。此次再度延期系因系统开发测试需额外周期,导致数据提交期限被迫再次推迟。
尽管本次数据提交期限调整为企业预留了缓冲期,但鉴于PFAS数据梳理的复杂性和工作强度,相关方仍需即刻启动应对机制:全面清查PFAS物质使用链,构建标准化数据管理体系,严防因信息缺失或申报延误引发的合规风险。
3、日本MoE启动化学物质控制法下化学品毒性数据收集咨询
日本环境省(MoE)于2025年5月29日启动了一项公众咨询,以收集《化学物质控制法》(CSCL)规定的化学物质的毒性数据,该公众咨询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
MoE定期审查化学品的毒性信息,以帮助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咨询涵盖了CSCL下的两类化学品:
●PAC:53个条目;
●一般化学品:81个条目。
MoE要求公司提交以下终点的毒性信息:
●对藻类的急性或慢性毒性;
●对甲壳类动物的急性或慢性毒性;
●对鱼类的急性或慢性毒性。
4、澳大利亚AICIS优化SIR义务履行流程,提升化学品引入效率
澳大利亚工业化学品引入署(AICIS)官网在2025年5月29日发布公告称,自2025年7月25日起,将优化特定信息要求(SIR)报告义务履行流程,以协助引入人更高效地完成名录物质相关SIR报告义务。
主要优化举措如下:
●优化名录中化学物质的相关记录,以便引入人在履行SIR义务时能够快速获取所需信息;
●更新相关指南文件,方便引入人明确自身是否需向AICIS提供SIR相关信息;
●优化SIR在线表格,使企业更便捷地向AICIS提交信息。
背景信息
2020年7月1日,AICIS取代NICNAS正式成为澳大利亚工业化学品主管机构,同期新的主管法规《工业化学品法案》(2019)也落地实施,至今已近5年。在此期间,AICIS不断收到利益相关方反馈,称难以获取名录物质(Listed substance)的SIR附加义务的相关信息,以便引入人判定和履行该义务。
经AICIS调研发现,SIR义务履行流程存在可改进之处,例如:
●原由NICNAS评估的物质,其附加义务规定转为AICIS下的SIR附加义务后,相关信息检索困难;
●此外,引入者提交SIR的流程也有待优化。
此前,AICIS已着手对名录相关记录进行优化,详见澳大利亚工业化学品名录AIIC将新增700+物质评估报告,文内也对SIR进行了详尽介绍。
优化举措
二次申报义务的名录物质
针对原NICNAS评估并规定有二次申报(即SIR前身)义务的名录物质,AICIS将在名录记录的SIR相关字段中,列出NICNAS评估报告中“二次申报”部分的信息。
这意味着,此类物质的名录记录将直接呈现更多关于SIR义务其及适用情形的详细信息。相比于原来引入人需自行查找、理解和判断NICNAS评估报告中的二次申报义务,此举可帮助引入人更清晰、更直观地把握SIR的具体规定和适用情形。
不过,AICIS不会披露受保护信息,如受保护的化学名称和CAS号。
低关注聚合物(PLC)
此外,因官方对低关注聚合物(PLC)的信息要求有所不同,名录记录还将明确标注物质是否被评估为PLC。例如,对于大多数在NICNAS下被评估为PLC的物质,SIR规定仅适用于该聚合物以不符合PLC标准的形式引入的情况。
更改名录中的SIR条款
为能在名录物质记录中发布更详尽的SIR义务信息,AICIS将正式修改名录中的SIR条款。最新SIR条款中的信息,也将在可下载的Excel版AIIC名录的下一版本中发布。AICIS通常每半年发布一次该名录,最新第6版已于今年1月初发布,第7版计划于今年8月推出。
名录记录中新增以下功能
●在相关物质记录下增加指向指南的链接,便于引入人利用指南判断是否需向AICIS提交信息;
●在多条物质记录中增加新链接,允许用户直接打开相关NICNAS评估报告;
●更清晰地说明因保密原因无法将评估报告与物质记录关联的情况。
●优化SIR在线表格
AICIS表示,自7月25日起,企业需使用优化后的SIR表单向AICIS提交SIR相关信息。
但目前,许多企业在AICIS商业服务平台内仍保存有未完成的SIR草稿。AICIS提醒相关企业,需在7月24日前完成草稿提交或删除不必要的草稿。
此次优化举措预计将大幅简化SIR义务的判定与提交流程,并为企业提供更多信息以辅助判定SIR义务。
某些名录物质不可直接引入,可能需在引入前履行SIR等附加义务。建议企业在引入前及时确认物质名录记录中是否有额外义务规定,避免不合规的引入行为。
5、越南信息与通信部(MIC)发布多项国家技术法规
越南信息与通信部(MIC)于2025年1月发布了多项国家技术法规,其中一项法规要求自2025年7月1日起,越南进口和本地产品均须符合该法规方可投放市场,详见下表。
表 MIC 2025年1月公布的国家技术法规一览
6、越南发布防火设备新规草案
越南于2025年1月10日发布了一项关于防火设备的新技术法规草案《建筑和建筑物防火设备提供与安装国家技术规定》,旨在提升国内建筑和设施的火灾预防与应对能力。该草案由越南交通部下属的交通警察部门负责制定,现已向公众公开征集意见。
该法规草案覆盖的范围十分广泛,包括住宅、工地、技术基础设施等场所,适用于城市区域、工业园区、高科技园区、旅游区、信息技术集中区、教育和研究区、体育和文化设施以及医疗设施。草案明确要求相关组织和个人必须遵循新规定,以确保建筑和设施的消防安全。
此次防火设备新规的制定,旨在提高国内消防设备的质量和性能,为各类建筑和设施提供更为有效的火灾预防和应对措施。该草案规定,所提供的防火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并且其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相应的规范和程序。
新规草案于2025年4月1日正式通过,并拟于2025年7月1日起生效。越南交通警察部门已公开联系方式和官方网址,鼓励公众在60天内积极反馈意见和建议。
7、越南发布移动电话比吸收率的技术法规
越南信息与通信部(MIC)于2024年4月25日发布了一份通告草案,颁布了关于移动电话比吸收率(SAR)的国家技术法规。
该通知草案将于2025年7月1日生效,届时进口和国产移动电话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法规QCVN 134:2024/BTTTT的要求,方可在越南销售。
比吸收率(SAR)是一个衡量人体组织吸收无线电频率(RF)能量的指标。以下是SAR的一些关键科学原理和概念:
(1)无线电频率能量:当手机或其他无线设备发射信号时,它们会发射无线电频率(RF)能量。这种能量可以被人体组织吸收。
(2)吸收率:SAR是一个度量单位,用来表示单位时间内单位质量的人体组织吸收的RF能量。通常以瓦特每千克(W/kg)为单位。
(3)计算方法:SAR的计算涉及到复杂的生物电磁学模型,通常通过模拟或实验测量来确定。计算方法包括:
- 模拟计算:使用计算机模拟来预测人体组织在不同频率和功率下的RF能量吸收。
- 实验测量:在实验室环境中,使用人体模型(如液态或固态的人体组织模拟物)来测量RF能量的吸收。
(4)安全标准: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都设定了SAR的安全限值。例如,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规定,手机的SAR限值为1.6 W/kg(头部)和0.08 W/kg(身体其他部位)。这些限值是基于科学研究和健康风险评估确定的。
(5)影响因素:SAR值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
- 设备类型:不同类型的无线设备(如手机、平板电脑、无线耳机等)可能会有不同的SAR值。
- 使用方式:设备与人体之间的距离、使用时间等也会影响SAR值。
频率:不同频率的RF信号在人体组织中的传播和吸收特性不同,因此SAR值也会有所不同。
(6)健康影响:虽然目前没有确凿的科学证据表明低水平的RF暴露对健康有长期影响,但一些研究表明,长期高剂量的RF暴露可能与某些健康问题有关。因此,限制SAR值是预防潜在健康风险的一种方法。
(7)合规性测试:为了确保无线设备符合SAR限值要求,制造商通常会进行严格的测试,并在设备上标明其SAR值。消费者也可以通过查看设备说明书或制造商网站来了解设备的SAR值。
8、博茨瓦纳发布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组件相关标准草案
博茨瓦纳于2025年5月28日提交了《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组件 第3部分:供普通人操作的配电板》标准通报草案。该草案评议期截止到2025年7月27日。
该草案对普通人员操作型配电箱(DBO)作出专项规定,该类设备需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需由非专业人员操作(如开关切换、熔断器更换等),应用于民用住宅;
●出线回路需配置符合IEC 60898-1、IEC 61008、IEC 61009、IEC 62423及IEC 60269-3等标准的民用级保护装置;
●对地额定交流电压不超过300V;
●出线回路额定电流(Inc)≤125A且配电箱总额定电流(InA)≤250A;
●专为电能分配设计;
●封闭式固定安装;
●适用于户内外环境。
(以上信息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来源:广东技术性贸易措施
来源:cacs.mofco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