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5年7月1日起,根据《工业化学品环境管理标准》(IChEMS)的限制,将禁止在澳大利亚进口、制造和使用三种全氟辛烷磺酸化学品:全氟辛烷磺酸盐(PFOS)、全氟辛酸(PFOA)、全氟己烷磺酸盐(PFHxS)。
IChEMS不适用于用于治疗目的的化学品。医疗设备,包括器械中的组件、主要包装、使用说明和备件药品,包括与药品相关的主要和次要包装;生物制品,包括与生物制品相关的一级和二级包装,将不受禁令的影响。
澳大利亚治疗商品管理局(TGA)鼓励制造商随着时间的推移减少在医疗器械、药品和生物制品中使用IChEMS列出的化学品,还鼓励赞助商在意识到因IChEMS禁令导致医疗器械、药品或生物制品供应中断而对患者产生潜在影响时与当局联系。
来源:tbtguid
来源:cacs.mofco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