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欧洲化妆品法规动态
1. 欧盟SCCS发布前列腺素类似物的评估意见
2025年5月28日,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发布了前列腺素类似物(PGAs)的初步意见(SCCS/1680/25),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5年8月18日。
此次评估主要针对三种物质:甲酰胺基二氢去甲拉法前列醇(MDN)、氯前列醇异丙基酯(IPCP)和去氯二羟基二氟乙基氯前列醇酰胺(DDDE)。
在评估了申请方所提供的关于三种前列腺素类似物(PGA)——IPCP、MDN和DDE用于睫毛和眉毛增长类化妆品中安全性的所有证据后,SCCS认为,这三种物质在此类化妆品中的使用均不能被视为是安全的。
2. 欧盟SCCS发布茶树油的评估意见
2025年5月28日,欧盟SCCS发布了茶树油(Tea Tree Oil)的初步意见(SCCS/1681/25),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5年8月18日。
SCCS认为,在以下最大使用浓度下,茶树油作为控油和抗菌剂在化妆品中是安全的:洗发水:2.0% ;沐浴露:最高浓度1.0% ;洗面奶:最高浓度1.0% ;面霜:最高浓度0.1%;SCCS强调本意见仅适用于以下情况:最终化妆品成品中所含的TTO,其化学组成应符合最新的国际标准(ISO 4730:2017);TTO的适用范围限于皮肤用化妆品,不得用于可能导致消费者吸入暴露的喷雾或气溶胶产品。
3. 欧盟SCCS发布EHMC的最终意见
2025年6月30日,欧盟SCCS发布关于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EHMC)的最终意见(SCCS/1671/24)。
根据所提供的数据,并考虑到EHMC潜在的内分泌干扰特性,SCCS认为EHMC在防晒乳、面霜和护手霜、口红、防晒喷雾(推进剂和泵式喷雾)中作为防晒剂使用时,使用浓度不超过10%,无论是单独使用还是组合使用,都是安全的。SCCS认为由于安全边际值(MoS)较高,这些原料在儿童产品中使用也是安全的。
4. 欧盟SCCS发布DHHB的最终意见
2025年6月30日,欧盟SCCS发布关于二乙氨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DHHB)的最终意见(SCCS/1678/25)。鉴于DHHB替代生产工艺的存在,SCCS认为应将DnHexP作为DHHB杂质时的最大残留量设定为1ppm。
5. 欧盟SCCS发布二苯酮-2和二苯酮-5的最终意见
2025年6月30日,欧盟SCCS发布关于二苯酮-2和二苯酮-5的最终意见(SCCS/1679/25)。
对于二苯酮-2,考虑到所有现有数据以及对潜在内分泌干扰特性的担忧,SCCS无法就二苯酮-2的安全性得出结论,因为无法排除其遗传毒性的可能性。
对于二苯酮-5,SCCS认为,二苯酮-5在防晒霜、面霜、护手霜、口红、防晒喷雾(推进剂和泵式喷雾)中用作防晒剂时,最高浓度不超过5%,无论是单独使用还是组合使用(基于二苯酮-4 的确定性累积暴露),都是安全的。
北美洲化妆品法规动态
1. 美国FDA拒绝89批次化妆品入境
2025年5月,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共拒绝来自18个国家的89批次化妆品入境。
其中,被拒次数最多的国家为印度(19次),尼日利亚(16次),中国(12次)。其他化妆品占比最高,其次是清洁产品和洗浴皂类产品。违规原因主要为:标签不合规,着色剂不合规,未按规定进行新药申请等。
对于通报的产品,如果被通报人未能证明其合规性或提供纠正计划,则产品将会被FDA出具最终通知(final notice),从而面临退运或销毁的处置。
南美洲化妆品法规动态
1. 巴西发布发蜡类产品皮肤和眼部安全指导手册
2025年6月4日,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 (Anvisa) 发布《发蜡类产品皮肤和眼部安全性证明手册》,为该类产品的注册申报提供指导。
手册列出了测试及文件要求,主要有:眼刺激性和腐蚀性风险的体外研究,皮肤相容性的临床研究,原料卷宗,安全评估报告。
2. 阿根廷发布化妆品公共广告新规
2025年6月12日,阿根廷国家药品、食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局(ANMAT)发布第4059/2025号指令,宣布建立一项涵盖多种产品的公共广告监管法规框架,包含化妆品。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该法规旨在提高广告的透明度、准确性和清晰度。法规以正面清单的形式规定了公共广告必须包含的要素,同时列出了禁止含有误导消费者或不道德的广告内容。
亚洲化妆品法规动态
1. 印尼明确进口证书申请所需的化妆品测试指标
2025年6月3日,印尼发布一项关于进口证申请中化妆品测试指标及其分析证书(Certificate of Analysis,CoA)的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已结束。
草案列出了分析证书中必须包含的化妆品测试参数,分析证书是获取进口报关单(SKI)的重要文件。必要的检测参数包含微生物和重金属污染等,适用于20项化妆品产品类型。
2. 中国澳门禁止进口、出口及转运若干添汞产品
2025年6月16日,中国澳门发布禁止进口、出口及转运《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及相关修正案所列的若干添汞产品。其中包括:化妆品,包括美白香皂和乳霜,但不包括以汞作为防腐剂且没有有效安全替代防腐剂的眼部化妆品。该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3. 印尼修订化妆品安全质量及功效评估申请资料要求
2025年6月18日,印尼发布化妆品安全质量及功效评估申请文件的最终修订案,并宣布立即生效。修正案涉及一般性要求、申请资料提交流程以及评估时限等内容,明确了申请提交主体和材料,引入“快速评估通道”(针对符合相关标准的化妆品原料),并规定了常规及快速评估流程时限等。
4. 韩国加强对海外直购化妆品的监管
2025年6月19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化妆品法》修订草案,并开启公众征询。草案引入了海外直购化妆品的安全监管措施,以应对跨境电商日益增长的关注。主要修订内容为:对有害产品的公众披露,检验方法确定,综合调查开展等。公开征询意见截至2025年7月30日。
5. 中国台湾修订《喷雾状化妆品的使用安全指引》
2025年6月23日,中国台湾食品药物管理署宣布修订《喷雾状化妆品的使用安全指引》。主要修订了加压喷雾,非/加压喷雾需在外包装、容器、标签或说明书上标识的相关注意事项或同义语句。
来源:瑞欧科技
来源:cacs.mofco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