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环保署放宽煤燃烧残渣(CCR)监管时限

日期:2025-08-05

2025年7月22日,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发布最终规则,为燃煤电厂及独立电力生产商提供更多时间完成煤燃烧残渣(CCR)管理单位的地下水监测、关闭和后续监管要求。该规则将于2026年1月22日正式生效,除非在2025年8月21日前收到重大反对意见。

根据2024年5月发布的《遗留CCR地表蓄水池最终规则》,CCRMU(即非规范性CCR堆放区域)需在2028年5月8日前完成地下水监测系统的设计、安装及采样分析。但EPA随后收到大量企业反馈,指出:

1.历史记录浩如烟海:部分企业需查阅超25万箱纸质档案、580万条电子记录,文件分散多地,部分已损毁或难以读取;

2.承包商与实验室资源紧张:全国范围内钻井、采样、分析服务供不应求,排期已延至2026年底;

3.监管流程前后依赖:地下水系统的设计必须基于已完成的地块边界确认,而这一过程可能持续至2026年底。

EPA此次调整包括:

合规事项

原截止日期

新截止日期

备注

地下水监测系统安装

2028年5月8日

2029年8月8日

延期15个月

初步地下水监测报告

2029年1月31日

2030年1月31日

顺延一年

关闭计划提交

2028年11月8日

2030年2月8日

与监测数据同步

启动关闭

2029年5月8日

2030年8月8日

确保数据充分

此外,企业现可选择并行完成设施评估报告(FER)第一部分与第二部分,只需在2027年2月8日前一并提交即可,避免原先分阶段截止的压力。

新规适用于拥有CCR管理单位的火力发电厂、独立发电商等,主要对应NAICS代码221112。EPA鼓励相关企业查阅40 CFR第257部分,确认自身义务。

EPA监管经济评估(REA)显示,新规预计每年为企业节省990万至1130万美元(按7%折现率),主要源于推迟投资带来的时间价值。同时,EPA认定该规则不会对小企业造成重大经济影响,反而通过延长时限、降低即时成本,减轻合规负担。

来源:tbtguide

来源:cacs.mofco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