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发布关于适用修订后的可再生能源指令下与电池相关的数据共享要求的通知

日期:2025-08-05

2025年7月25日,欧盟委员会在《欧盟官方公报》(OJEU)上发布C/2025/4104号文件,该文件对(EU)2018/2001欧盟可再生能源指令(经(EU)2023/2413修订)第 20a(3)条 第二项关于要求汽车制造商实时免费提供与电池健康状态(SoH)、电池充电状态(SoC)、功率设定点、电池容量以及(如适用)电动汽车位置相关的数据作出说明。用于纯电动汽车 (BEV) 和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PHEV) 的所有新型电动汽车电池,包括 L 类(如果电池重量超过 25 公斤)或 M、N O 类,都属于第 20a(3)条 第二项的范围。

委员会提出有关共享数据点的定义、单位和可用性频率建议如下:

1.当车辆移动时(即推进系统激活,无论车速是否高于零),数据应进行 OTA 共享,并得到车辆用户/所有者的明确同意和易于撤销的同意;

2.当车辆停放并插入充电点时,数据应在车主/用户明确同意和轻松撤销同意的情况下进行 OTA 共享 (12), 并通过电动汽车和充电点之间的任何通信接口(例如,通信会话处于活动状态时的 PLC、以太网或 wifi,适用于在现有标准 ISO 15118 系列限制中支持 ISO 15118 的车辆);

3.当车辆停放且未插入充电点时,在车辆点火开关打开之前无需进行更新:可用数据是车辆点火开关关闭前车辆的最后已知状态。

为协调整个欧洲的数据共享,通知提供了电池数据格式范例。

来源:tbtguide

来源:cacs.mofco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