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知》制定背景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关于行政规范文件有效期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发〔2020〕13号)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经评估,该通知需继续施行,因此对该通知有效期予以延长。
二、《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格式和渠道,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的范围、内容和期限,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范围、内容和时间要求,采购结果公开的内容要求等。
三、《通知》实施期限
《通知》有效期延长至2030年12月31日止。